施政報告前瞻|團體建言告別劏房 訂立標準設登記制

劏房支援連線昨日主辦論壇,提出「告別劏房」具體建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文> 萬霜靈<圖>)房屋問題一直是香港特區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早前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近月已提交報告,據了解本周三(16日)公布的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提出「告別劏房」的具體措施。有關注劏房團體昨日舉辦「取締劏房論壇」,綜合其他政團和團體的意見,提出多項解決劏房問題的建議,包括促請特區政府訂立劏房面積標準及設立登記制度,並提出特區政府在取締該些劣質劏房時,須做好安置以及支援。有學者則建議被取締的劣質劏房住戶,若申請簡約公屋,可以獲額外加分,等等。

劏房支援連線昨日主辦的論壇,邀請不同房屋關注團體參與,包括葵涌劏房街坊會、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等。數十名劏房租戶亦出席發言,希望特區政府聽取基層巿民的心聲,令施政更為完善。

設發牌制度 建全港劏房資料庫

取締劏房標準是論壇上其中一個較多人關注的議題。多個團體均認為劏房面積不應少於7平方米,亦有團體認為面積標準應以人均居住面積計算,避免一家幾口蝸居在狹小的住所內。

團體又建議制定劏房取締優次時,政府應考慮多個因素,包括樓宇符合、臨時建築物狀況、消防安全、通風照明、大廈管理、衞生通風條件等。至於個別條件惡劣的劏房單位,如床位不合規格、廚廁合一及無窗單位等,則應該即時取締。

這些團體認為,特區政府長遠應制定基本的宜居標準,並設立劏房發牌制度,特別是為新加入的劏房單位經營者提供指引,列明這些分間單位的基本要求,以從源頭「截龍」,杜絕不合標準的劏房單位產生。

在劏房登記和執法方面,各團體認同特區政府需要就取締劏房政策設立劏房登記制度,要求所有現時營運中的劏房業主為其單位登記,包括申報其營運的劏房單位詳細資料,例如建築物情況、單位面積和設備,以及消防措施等,令特區政府可以建立全港劏房資料庫,那些未有進行登記的業主,均不准繼續營運劏房。

成立社工隊 配合有力執法手段

為配合以上措施,不同團體均建議政府推動取締劏房時,需要配合有力的執法手段,例如成立劏房管理辦公室,對不依法規的業主處以每日持續罰款以及定期巡查等。劏房支援連線成員鄧凱譽說:「過往我們『洗樓』的經驗可見,有些我們的社區資源,在這環境下未必能傳達給劏房街坊知道,所以我們也希望成立一個取締劏房支援社工隊,由社工幫手將資源做一個更好的整合,令街坊知道他們的權益。」

出席論壇的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助理教授陳紹銘表示,取締劣質劏房的根本目標,在於確保市民不必居住在不適切的環境當中,同時亦要避免因政策執行而導致居民流離失所,或因而面臨更高昂的租金負擔。

「現在(申請)簡約公屋,不適切居所(任戶)加30分左右,會否這些受取締影響的街坊,分數再加一些,令他們可優先入住簡約公屋呢?另外,就是過渡性房屋,有一些現在想入住,但是因為配額不夠,所以如果增加乙類配額,可以多一些市區,沒有那麼遠的地方都可以去住。」陳紹銘建議特區政府優先推動全面的安置政策,包括運用公屋、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單位,以安置受影響的住戶,以及提供搬遷津貼和租金津貼等支援措施。

特稿|劏房戶盼勿「一刀切」 先安置再取締

多名參與昨日論壇的劏房租戶均表示,擔心特區政府出台措施取締劣質劏房後,剩餘可繼續營運的劏房租金將會大幅上升,令租客陷入「住唔起」的窘境,認為取締的前提是需要有完善的支援配套,最好可以原區安置受影響的劏房居民,若無法安置,則應給予適當的租金補償。

憂過渡房屋跨區難照顧家人

在葵涌石籬一個劏房單位獨居的謝女士說,她今年已70多歲,其家人也在區內居住。她雖已申請過渡性房屋,然而有關的過渡性房屋選址在新界大埔,因擔憂跨區生活,家人難以照顧,因此對是否入住仍猶豫不決。

觀塘劏房戶張女士關注到,不符合申請公屋單位或過渡性房屋條件的劏房居民,若然受取締劏房影響,特區政府會否有任何補助,「我現在居住的環境都好惡劣,但我並不符合條件輪候公屋,如果到時趕我走,我可以怎麼辦?」

有居於土瓜灣的劏房住戶直言,短期內要取締所有劏房乃是不切實際,特區政府的措施應該循序漸進,「香港的劏房無可能會消失,20幾萬人口你如何安置?沒有辦法、沒有把握去安置,就不要讓劏房消失。」

有團體建議,政府應給予受影響居民高達三年的租金津貼補償。葵涌劏房居民關注組成員吳堃廉說:「要不就有原區安置選擇,另一個選擇就是30至36個月,即兩年半至三年的(租金)補償,可以在原區選擇一個單位,起碼短期內可租住到,不會無家可歸。」

(來源:香港文匯報A04:要聞 202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