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結業|兩客入稟控不良手法營銷 舒適堡敗訴需賠14.7萬

舒適堡須賠償約14.7萬港元,另須支付訟費。(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上月宣布「暫時結業」的舒適堡,去年12月及今年3月,先後遭兩名顧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舒適堡以不良手法營銷,而且療程貨不對辦。案件今日(7日)一併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由於舒適堡一方沒代表出席,審裁官遂直接判舒適堡敗訴,下令舒適堡賠償約14.7萬港元,另須支付訟費。

兩名申索人分別是洪旭輝及練韋銘。洪旭輝在2023年12月入稟,被告人為舒適堡(尖沙咀)美容健美有限公司。據洪旭輝的申索書指,洪在2022年10月24日,向被告購買兩個「被動式矯治脊柱療程」,分別花費50,820港元及51,480港元,另支付6,000港元信用卡分期費用及1,000港元附加課堂訂金。惟舒適堡沒有遵照當時雙方以口頭方式的協議,療程貨不對辦,現要求舒適堡退回全部款項。

練韋銘則在2024年3月入稟,被告人為舒適堡(荃灣)美容健美有限公司。據其申索書指,2023年10月14日及12月17日,違反合約條款及使用不良營銷手法,要求舒適堡退回合約款項及終止合約,涉及共37,6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