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修例杜絕「太空油」 切實保障市民

有讀者向香港文匯報爆料指,日前發現有學生懷疑在港鐵車廂吸食含俗稱「太空油」新式毒品的電子煙。當時,該學生神志不清,有市民報警,學生由警員和港鐵職員帶走。香港文匯報記者在社交平台「放蛇」,發現有賣家明目張膽銷售「太空油」。「太空油」成分雜亂,毒性更大,更易上癮,吸食者大幅上升,政府須盡快將「太空油」正式列為毒品,以利執法打擊,更應積極研究修例全面禁止電子煙,堵塞濫用電子煙吸食毒品的漏洞,切實保障市民。

早前有媒體指出,「太空油」巧立名目以掩飾毒品,其中的成分相當雜亂,經常出現醫學麻醉藥「依托咪酯」,該成分是受法例管制的毒藥,吸食後可產生幻覺,還混合了可卡因、冰毒、大麻油等毒品。有協助戒毒機構負責人指出,「太空油」進入人體能快速產生短暫快感,更容易產生心理依賴和上癮反應,危害性極大。

更令人擔心的是,「太空油」自去年湧現後,警方於今年上半年錄得的相關案件宗數及被捕人數分別上升2倍及3倍,而禁毒常務委員會早前表示,最常被吸食的毒品分別為大麻及可卡因,「太空油」首次被呈報成為第三位最常被吸食的毒品。禁常會主席李國棟強調,以電子煙吸入「太空油」等同吸毒,建議政府採取措施提高公眾對「太空油」的警覺。

目前,「太空油」仍未正式納入毒品類別,只有當化驗發現內含毒品成分才能以販毒、藏毒等罪名予以拘捕,增加執法程序和困難。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曾表示,「太空油」是「掛羊頭賣狗肉」,內含各種類型成分,或對人體及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甚至可能致死,局方正研究需否將「太空油」正式列為毒品。

按照《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非法售賣或管有「太空油」所含的毒藥,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若將「太空油」納入如可卡因、冰毒、大麻油一樣的毒品類別,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製造毒品,最高罰則是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不僅執法效率更高,而且罰則更重,更具阻嚇效果。政府應盡快修例,加強打擊力度,遏止吸食「太空油」情況惡化。

防止吸食「太空油」氾濫根本途徑,是全面禁止吸食電子煙。電子煙通常被宣傳為禍害比傳統香煙少,又以色彩豐富的包裝和味道,打造為時尚有趣的產品,降低公眾對電子煙旳危害性和警覺性。雖然政府在2022年立法禁止進口、推廣或售賣電子煙,但市民管有及使用並不違法。禁賣不禁吸食,給「太空油」借電子煙販賣提供了便利,加上如今高度發達的社交網絡,「太空油」買賣禁之不絕,吸食日趨普遍。

醫務衞生局今年6月宣布10項短期控煙措施,爭取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其中一項措施就是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政府須採取更有力措施,禁止吸食電子煙,切斷借電子煙販毒的途徑,保障市民免受荼毒。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4/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