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鍾沛權林紹桐等罪成 鍾沛權判囚21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涉發表17篇文章以宣揚非法理念,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數度押後裁決,法官終於在上月底於區域法院裁定3名被告罪成,並押至今日(26日)判刑。鍾沛權被判囚21個月;林紹桐被判囚11個月,惟考慮醫療原因,林紹桐當場釋放。

3名被告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3歲)及林紹桐(35歲)。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

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涉案的17篇文章,包括7篇專訪、9篇網誌及1篇報道,即35+顛覆政權案被告何桂藍、鄒家成和梁晃維的專訪;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撰寫的文章、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4篇博客文章;已流竄海外的亂港分子許智峯、梁頌恒和羅冠聰的專訪;羅冠聰和張崑陽的博客文章;中大畢業生的匿名訪問,以及1篇關於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