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支薪|辦港身份證開戶 外勞獲直接出糧

聯合醫院地盤外勞前日到羅湖文華社區維權。(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 攝)

(香港文匯報 記者 廣濟、劉明)香港聯合醫院地盤40多名外勞遭管理公司濫收費用剝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香港文匯報第一時間揭發事件,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工聯會轄下香港建造業總工會以及深圳相關部門積極介入。至昨日,40多名外勞工友均繼續受聘,外勞權益初步得到保障。僱主向他們提供之前已簽署的實體合約,並安排他們放有薪假期,以便工友領取香港的身份證和辦理開設香港的銀行戶口手續,以後由僱主直接支薪。一眾外勞今早將正式復工,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表示會密切監察他們復工情況,並已向承建商提出讓工友選擇是否入住深圳宿舍,還是申請到香港元朗潭尾的建造業輸入勞工宿舍居住,不再受管理公司掣肘。

其中一名外勞劉先生昨日對香港文匯報表示,他們昨早已在深圳獲取僱傭合同,並且憑藉該份合同可以辦理香港身份證以及在香港開戶領取銀行卡,這樣預計將可以免去管理公司每月6,000多港元的高額管理費。他表示一眾外勞也十分感謝香港特區政府、工聯會、文華社區以及香港文匯報等幫助和介入,維護了他們這些外勞的合法權益。

前日,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與羅湖區文華社區有關負責人協調解決外勞糾紛。(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昌鴻 攝)

判上判無實體合約釀剝削空間

到深圳協助工友的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副理事長趙建強昨日對香港文匯報表示,40多名外勞工友的僱主其實是地盤的二判,該公司經內地註冊的勞務中介公司聘請工人後,將工友的管理工作交由該間涉嫌剝削工人的人力公司負責,二判亦沒有為工友申請入住建造業議會在元朗潭尾的外勞宿舍,而是安排入住該間人力公司在深圳的宿舍,造就該管理公司有剝削工友的機會。

元朗潭尾輸入勞工宿舍。

他表示,管理公司要解僱該批維權外勞,外勞頂着被炒的威脅向公安舉報剝削情況,公安認為涉及合約糾紛而轉介到黨群服務中心進行調解,而事件獲特區政府發展局及有關政府部門、大判、二判僱主和傳媒的積極介入調停,幫助工會伸張正義及協助工友保障權益,40多名工友得以「保住飯碗」,繼續受聘。

他並解釋,僱主雖聘用該批外勞,但工友一直未收到實體的僱傭合約,只有電子版合約,無法申請香港身份證,「他們沒有實體合約,申請不到香港身份證,特區政府入境處只向他們發出『行街紙』,讓他們來港工作。由於沒有身份證,他們亦無法在香港開辦銀行戶口,所以薪酬由管理公司代發,因此可以控制及剝削工友。」

趙建強指出,經調停後沒有任何工友需要簽署新合約,僱主昨日向他們提供之前已簽署的現有合約,並安排工友昨日放有薪假期,而工友獲得實體合約後,昨日來港申請身份證和到銀行開戶,「之前工友並非在港居住,沒有香港地址,現時則是用僱主的地址開設銀行戶口,攞銀行卡,以後僱主直接入數支薪給他們。」

借管理宿舍名義「多收六千」

他又指,前日參與調解會議得悉,該批工友與管理公司有簽訂協議,除每月扣除10%即2,970元的勞務費用外,該管理公司還要每人每月扣除6,730元,即合共要扣起9,700元,「根據協議,6,000多元是宿舍清潔和管理費用,我們工聯會深圳有服務處,(調解會)有律師在場,給律師看,律師說協議是有效的,但過程中是否合法呢則是另一回事。」他指出,根據香港的規定,輸入的勞工每月只能扣除10%的薪酬作為住宿費用,「其他的開支其實是僱主負責,不能再以種種名目扣除薪金。」

宿舍單位。

工會已向僱主提出讓工友選擇是否在深圳的宿舍居住,還是來港入住潭尾的外勞宿舍,「當然入住潭尾需要向建造業議會提出,要時間作安排,如果不再在深圳的宿舍居住,則無須再由該人力公司管理。」

運動場

他透露,自工會上周四(5日)揭露建造業工友遭層層剝削事件後,已陸續有更多工友維權,向工會投訴被剝削情況,工會會了解有關投訴以及作出跟進,維護工友權益。

淋浴間●維權外勞有望可申請到潭尾的建造業輸入勞工宿舍居住。圖為該宿舍部分住宿配套。(資料圖片)

議員倡與內地部門建互通機制 防中介掠水

(香港文匯報 記者 王僖)建造業外勞遭管理公司剋扣工資及層層剝削問題,引起香港社會關注。香港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黃國昨日對香港文匯報分析箇中問題,指出建造業外勞被管理者以種種名目剝削現象一直存在,最主要是聘用外勞的總承建商將外勞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交由管理公司負責,令這些代理人有巧立名目剝削的空間。他強調要杜絕有關情況,僱主應直接支薪給工人,並建議特區政府訂立工會與外勞定期接觸的機制,納入工會監管,可及時發現剝削情況以向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反饋。此外,特區政府亦應與內地相關部門建立聯繫機制,倘收到投訴涉及內地中介及管理公司有濫收費用,可互通情況以執法。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代表觀察外勞住宿狀況。(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昌鴻 攝)

黃國指出,負責供港外勞的中介公司,都是商務部註冊的正規公司,按規定只能收取月薪10%的中介費,若超過比例會被內地勞務部門處罰,甚至可能被取消資格。今次聯合醫院地盤外勞遭濫收費用事件,中介若公然收取超過規定的費用,肯定是違反內地政府規定。中介公司可能會以其他名目濫收費用,但這在內地同樣屬於違規,工友可以向內地相關部門投訴讓其跟進,但問題在於工友可能不了解相關法規,亦可能害怕失去來港工作機會而不敢投訴,這就無法啟動內地部門究責程序。

既簽來港合同 港商有責管理

對於建造業界出現多宗有關被剝削的事件,而香港其他行業如餐飲業及零售業等較少出現此情況,主要是食肆及商戶僱主多是直接支薪和安排住宿,較少交由第三方代為管理輸入勞工,「來港勞務合同一經簽署,往來交通、食宿等,就由接收外勞的香港商企負責,責任在香港商企。」

不過,他指出,本地承建商為推卸責任,或將這些服務推給中介公司,有中介公司在香港註冊空殼公司,以這些配套服務向外勞濫收費用,這明顯違背特區政府外勞政策中關於食宿收費的規定。

另外,香港建造業一直通行「判上判」制度,承建商申請輸入外勞後,將月薪及食宿配套費用等也一層層推給分判商,薪酬層層過手後才發放給外勞,也就造成中間環節有巧立名目的層層剝削。

納工會監管 防卸責剋扣

黃國建議,特區政府嚴格監督輸入外勞承建商,規定必須承擔起外勞交通和食宿安排的責任,不能再將責任交由第三方的服務公司或分判商,並須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嚴懲濫收費用行為,另應嚴格規定外勞所有薪酬由承建商直接支付給外勞本人,禁止層層轉手。

他認為亦有必要設立納入工會監管的機制,由於外勞害怕失去工作,又不熟悉兩地法規,被剋扣工資大都也只有啞忍,導致剋扣現象長期存在,「管理層剋扣外勞工資,是屬於貪污的嚴重罪行,廉政公署亦須積極介入執法。工會一直建議政府公開輸入外勞商企名單,並規定工會有定期探訪所有外勞的機制。倘有工會介入監管,可及時收集證據向政府部門反映及向廉署舉報,剋扣外勞的醜陋現象便可以在香港消失,惜政府一直未積極回應有關建議。」

(來源:香港文匯報A02:要聞 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