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ESG標準化之路專訪 | 李文:全球ESG生態正經歷轉型 已進入新發展階段
專家簡介:李文,社投盟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香港國際ESG研究院特聘專家。擁有500強能源央企20多年工作經驗,中國最早一批CSR專家,中國投資協會能源投資專業委員會理事會專家、中國工業企業經濟聯合會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智庫專家、香港國際ESG研究院特聘專家;曾先後參與多項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課題及ESG標準研究,發表論文60餘篇;曾作為核心專家參與中國首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價值評估標準研發,作為主編單位牽頭人編制《能源企業ESG評價標準》《能源企業ESG信息披露標準》;主編的藍皮書《發現中國「義利99」-A股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價值評估報告(2021)》榮獲第八屆「中國軟科學獎·特別獎」,聯合主編的《國際ESG投資政策法規與實踐》一書榮獲2022年南方周末「年度ESG研究」獎項,連續多年主編的《中國ESG投資發展創新白皮書》廣受業界好評。
記者:您對於近年來全球的ESG發展趨勢有何觀察?
李文:今年正好是ESG這個概念被聯合國提出的第20年。回顧過去20年的發展,ESG已經成為全球越來越形成共識的跨界詞彙,也代表了聯合國所倡導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在世界各地、尤其在商界獲得了落地和發展。最近幾年,ESG這一名詞頻繁出現於公共治理、市場活動、學術研究和社會輿論等領域。雖然也時有質疑甚至反對之聲,但它一直保持了較高的熱度。就我的觀察,全球的ESG生態正在經歷一場全面、系統的轉型,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一是各國監管政策的強制化。各國ESG監管政策正在逐步趨嚴,從自願走向強制。例如歐盟、新加坡、日本、中國內地和香港地區均已出台了上市公司強制性ESG信息披露政策,歐盟還出台了《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SFDR)》要求金融機構披露可持續信息,出台了《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對企業的信息批露進行法律約束,以及《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DDD)》對供應鏈可持續性進行強制性監管要求。
二是基於市場邏輯的財務化。一方面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標準中,更加突出ESG與企業經營及財務表現的關聯,這也體現在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出台的首批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IFRS S1、S2)對於「重要性」概念的定義中。另一方面,隨着ESG信披的標準化、普及化,ESG信息在投資領域的應用條件逐漸成熟,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開始掌握和運用ESG投資整合策略,將投資標的的ESG風險、機遇及管理表現納入估值分析等投資流程環節之中。
三是本土化基礎上的跨域化。大約五年前,我和研究團隊開展了全球有代表性的17個經濟體ESG政策法規的研究,當時發現的一個主要趨勢是ESG作為一個聯合國提出的共識性概念,在各國落地時呈現出明顯的「本土化」取向,各國在制定ESG政策法規時通常會與當地的經濟政治基礎、可持續發展挑戰、社會文化特徵等緊密相關。而近幾年,則可以看到以歐盟為代表的經濟體,其政府部門開始建立許多「跨域化」的ESG監管制度,將信息披露、盡責管理等政策的監管範圍延伸至本國企業之外。
四是藉助科技賦能的數字化。無論是企業中進行ESG管治,還是金融機構的ESG投融資,都越來越依靠數字科技的賦能。我了解到一些大型上市公司已經在內部搭建的ESG信息管理系統,用於跟蹤企業ESG績效、簡化ESG信披流程、分析ESG改進方向;部分頭部的公募基金、銀行等建立了基於多信息源的ESG數據分析平台,服務於相關投融資業務的開展。
記者:中國企業在ESG方面的進展如何?有哪些成功案例?
李文:總的來看,中國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在ESG領域取得的進步顯著,一些頭部企業的ESG水平已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我在國內調研走訪了多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機構,中國企業的ESG表現在近幾年發生了明顯變化:
首先是對於ESG的認知水平發生了普遍性、系統性的提升。許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不僅已經掌握了ESG的基本知識,而且逐漸具備了與企業治理、商業運營、投資實踐相結合的洞察思考。他們早已不是「就ESG談ESG」,而是形成了「要想實現長期發展,必須主動做好ESG」的認識。正因如此,目前很多企業開展ESG工作的動機,不僅源自外部的壓力,更多的也有企業內部自主自發的驅動。
其次是企業ESG管理實踐與業務的融合程度明顯提高。五六年前,不少企業剛起步開展ESG工作時,還將其與企業公益慈善、品牌公關業務合併管理。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已經在董事會層面設立了ESG委員會或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最高領導們負責牽頭企業的ESG工作,並在高管層及各業務條線分設了ESG管理團隊或責任人。同時,許多企業也圍繞ESG管理工作建立了專門的制度體系,舉辦了覆蓋全員的ESG培訓活動,甚至將ESG表現與相關負責人的績效工資和獎金相掛鈎,真正將ESG全方位融入了企業管理運營當中。
再次是企業ESG信息披露的數量和質量均有顯著提升。隨着國家ESG披露相關的政策制度、國內外ESG標準的逐步完善和落地,中國上市公司ESG披露的積極性顯著提高。截至2024年6月,A股上市公司中有超過2000家發布了ESG報告,佔比接近40%;同時,ESG報告的實質性、完整性、連續性、真實性、可量化等方面也都取得了長足進步,部分上市公司已經能嫻熟地圍繞企業核心價值鏈、融合主流披露標準、響應關鍵評級指標,完成高質量ESG報告的編制。
最後是中國上市公司的國際ESG評級表現逐步改善。自2018年部分A股上市公司被納入MSCI全球指數與新興市場指數並被進行ESG評級以來,中國企業的MSCI ESG評級表現有所上升。目前中國獲得MSCI ESG AAA評級滬深港上市公司已接近10家,期待未來有更多的企業在國內外ESG評級表現中有進一步改善。
記者:中國在ESG的標準化方面取得了哪些進展?
李文:我認為中國的ESG標準化進展是多方面的,這得益於政策和市場的協力推進。
一是中國政府部門對ESG標準化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人民銀行在2022年發布的《金融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建立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評價標準體系」,而在今年3月國務院發布的「國九條」中,也提到了「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制度」,可見國家對於金融機構和上市公司的ESG標準化工作的重視。
二是政府部門支持國際披露標準制定及本土落地。自2021年11月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成立以來,我國財政部就對其建立全球基準的工作提供了支持,而在首批ISSB信披標準發布後,財政部也宣布以國際可持續披露準則為基礎制定國家統一的可持續信息披露準則,並於今年5月發布了《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徵求意見稿)》。這一系列舉措,體現出我國在ESG國際標準制定和實施方面的積極態度與影響力。
三是證監會指導三大交易所在今年4月12日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指引」並於5月1日正式實施,對部分上市公司提出強制性的信息披露要求,並提供了頗為詳細的信息披露標準。
四是各地區、各行業基於發展需求開展標準創新。我們看到近年來全國多個地區、多個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紛紛發布了ESG評級、披露、管理相關的團體和地方標準,其中部分標準已經得到了落地試點應用,是各地、各行業主動推進ESG標準化的有益嘗試。
記者:ESG標準如何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李文:ESG標準能夠助力企業提升ESG管理水平,進而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所謂ESG標準,一方面是讓企業了解「該做什麼」,包括但不限於:如何構建ESG管理體系、如何進行ESG信息披露、如何管控供應鏈ESG風險等。另一方面,標準也能讓企業知道「不需要做什麼」,避免在一些偏離監管要求、企業主業和利益相關方關切的領域過度投入、浪費資源。尤其是在全球局勢動盪、經濟有待復甦的環境下,企業都希望以更有效地方式做好ESG。
分不同領域的ESG標準來看:信披標準能夠幫助企業扣準內、外部利益相關方關切及信息使用場景方式,做好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評級標準能讓企業識別自身的ESG風險和機遇,以及判定在管理實踐中的長、短板,幫助其改進績效以更好地控制風險和把握機遇;企業內部及供應鏈管理標準則能為企業開展ESG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南,確保符合上游客戶的盡責管理規範要求,為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打好基礎。
記者:在中國ESG標準化過程中,您認為最大的難點有哪些?
李文:構建和實施ESG標準一直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中國在推進ESG標準化方面也面臨着類似的困難與挑戰,有待各界協同創新。
第一是如何面對現有的國際ESG標準。研究發現,中國企業在學習和運用國際ESG信息披露標準方面已經逐漸走向熟練,但是在應對國際評級標準時候,仍然面臨着較多的挑戰。企業在具體應用中會發現國內外ESG評級標準存在着許多差異。差異的背後是受到標準制定機構在標準使用功能(比如投資人視角)、價值判定以及對企業ESG風險和機遇判定方面考量上有側重和不同,國內外ESG評級標準之間的差距一定程度還會受到東西方不同法律制度框架、社會意識文化習俗差異(比如對性別和包容性的理解和重視程度)、對地域ESG風險認定(比如一些地區會被認定為高風險地區在該地區開展業務的企業會被打低分)等的影響,中國市場需要認識、研究和理解這些差異背後的價值邏輯區別,才能做出積極應對和主動作為。
第二是如何編好適合中國的ESG標準。ESG標準編制需要做好三個「兼顧」:一是兼顧國際共識和中國特色。標準的國際化,其目的在於為我國產業的進一步國際化提供支撐和指引;而標準的中國化,是解決西方對ESG定義中與我們的國情、企情差異化、不適用的地方,也為了給ESG增添新的內涵。二是兼顧引領作用和承受成本。ESG標準必須高於行業平均水平、能夠引領更多企業提升實踐,但也不能設定過高要求,導致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或完全無法實施。三是兼顧多方的利益訴求。ESG分別代表着的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如何平衡好三者的權重、平衡好三者之間的關係,並不是簡單的事。舉個例子,蕾切爾·卡森在1962年出版的《寂靜的春天》,被認為是上世紀六十年代新環保主義運動的經典之作,影響了許多國家對DDT等化學合成農藥的監管態度,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全球的「可持續發展」 浪潮。但也有許多科學家指出,在《寂靜的春天》的影響下許多國家禁止了DDT的使用,導致了每年多增上百萬人死於蚊蟲傳播的瘧疾。這裏就說明了一個道理,任何一個系統性解決方案的提出都需要兼顧多方利益和長遠發展。
第三是如何促進ESG標準的應用落地。「標準」的生命力就在於不斷地被應用。而標準應用給企業帶來的成本問題,是許多標準「一經推出就被束之高閣」的關鍵原因。因此,標準想要快速地落地實施就需要提供相應的激勵機制和推廣解釋說明,包括但不限於配套政策措施支持、「鏈主」企業的激勵引導或是金融機構的資本選票、市場教育等。
記者:您對於中國未來的ESG標準化發展有何期望?
李文:我認為中國的ESG標準化發展,既是目前國內ESG生態之現實急需,也是未來國際ESG競爭的關鍵領域。我們看到,近幾年國內掀起了一股「ESG熱」,相關參與方越來越多,難免出現「良莠不齊」的現象。因此,我們特別需要通過標準化的方式,在市場中建立共識、規範秩序、提升質量。另一方面,「標準」一直是國際上政治、經濟、文化競爭的關鍵領域,未來期待有更多代表中國價值貢獻的各類主體參與國際ESG標準開發,以及推動中國優秀ESG標準成為新的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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