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吳敏兒求情稱犯案難成功 法官:不減危害國安嚴重性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葛婷)47名攬炒派政棍組織和參與「35+顛覆政權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包括主腦戴耀廷等45人罪成。高等法院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昨日處理各被告求情。辯方替被告、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求情時,望法庭量刑前衡量涉案計劃成功機會不大;法官則以有人企圖打劫銀行及下毒殺人為例反駁指,判刑只考慮犯案手段和案情嚴重性,無須考慮是否可能實現。辯方又指吳敏兒並非一開始就刻意犯法,法官陳慶偉反駁指吳敏兒已認罪,不能接受她無意犯案。

代表吳敏兒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詞指,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的刑期分級制並不適用於本案串謀控罪,本案不涉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並非顛覆國家政權罪中最嚴重,不應視為罪行重大。

辯方聲稱,本案的串謀特別,犯案過程公開,政府有需要時便可出手制止,因此不太可能成功。辯方又指選舉充滿變數,被告若當選可能要面對兩難,若預算案回應他們爭取多年的訴求,他們未必會否決。

判刑只考慮犯案手段和案情

法官陳慶偉指,「初選」有替補機制,有「Plan B」甚至「Plan C」,但辯方仍重申涉案計劃在現實中不可能發生。陳慶偉笑稱,要是問戴耀廷,「他對計劃能成功頗為樂觀。」陳官又以搶劫案為例,指判刑只考慮犯案手段和案情嚴重性,無須考慮是否可能實現。法官李運騰亦舉例,有人想下毒謀殺他人,但出於對化學知識的無知,其毒物不足以致命,「計劃的不可能,是否減輕意圖謀殺罪的嚴重性?」辯方同意涉毒物要判處阻嚇性刑罰,法官李運騰反問:「保護國家安全不也是同樣重要嗎?」

吳已認罪 並非無意犯案

辯方求情指,吳犯案時不知悉計劃違法,直至被捕才知自己涉違法,她承認所犯罪行非常嚴重,現已真誠後悔,未來打算遠離政治。另外吳在「初選」中落選,可見她影響力低微,應屬其他參與者或積極參與者。法官陳慶偉指出,能接納吳不大可能重犯、並非首要分子、本案不涉武力手段,但不能接納辯方所稱吳無意違法。辯方同意吳的認罪,意味她承認有意圖犯案,但認為吳當時不知道違法,可構成減刑理由。

大律師葉海琅代表柯耀林求情指,柯在「初選」中得票率低,同樣敗選,參與程度和影響力極之有限,應屬其他參與者或頂多屬低端積極參與者。法官李運騰提問參選人之間應如何劃分刑責,葉指須視乎參選人可有從事大量競選行為,而柯大多從旁指點,僅完成參選必要工作而已。法官陳慶偉反駁道,柯當然有從事大量競選行為,包括聘請選舉經理、招募義工、派發選舉單張、出席論壇及聯署《墨落無悔》聲明。法官李運騰亦指,柯或不是最激進的候選人,但不等於他罪責最輕。

(來源:香港文匯報A09:要聞 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