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加強執法工作已巡查700幢舊式商住樓 發逾5000消除危險通知書

8月1日,消防處簡介就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的特別執法行動。(直播截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佐敦華豐大廈今年4月發生三級火,釀成5死40傷,其後被揭大廈多年未有遵辦消防安全指示。消防處今日(1日)下午見傳媒表示,自4月佐敦華豐大廈火警後,透過特別執法行動加強執法工作,對約1000棟火警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進行巡查,目標今年底前完成相關行動。

消防處表示,以風險為本主動巡查約1000幢樓齡較高、火警風險相對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大部分位於油尖旺、深水埗和東區。截至上月底,消防處已對約700幢火警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約6900次巡查,包括油尖旺、深水埗以及東區等地區樓宇,發出逾50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大部分在再次復查前已遵辦指示,當中有逾3800張通知書是有關防煙門違規,包括防煙門被楔開或被損壞,以及逃生通道被阻塞。處方稍後將向264戶未有遵辦指示的住戶作出檢控。

常見的火警危險包括防煙門被楔開。(直播截圖)
常見的火警危險包括防煙門損壞。(直播截圖)

消防處提到,《消防安全條例》自生效至今年6月底,消防處已巡查超過11000幢目標樓宇,發出超過30萬張「消防安全指示」。已過期而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個案方面,今年首6個月已對超過1000宗到期而未能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個案作出檢控,數目較去年全年300多宗大幅增加。消防處將因應不同個案,考慮大廈有否盡力完成安全工程酌情處理。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翁錦雄表示,處方正就《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進行修訂,若通過後未來或可協助沒有能力的業主等進行消防維修,以及對有能力維修卻不遵從消防指示的業主加強罰則。

消防處提醒,市民回家時如發現大廈防煙門未關上,只須花上3秒鐘時間關好,就可以減低火警發生時的風險,提升居住環境安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