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視障人士控訴遭快運職員「趕落機」

(大公報 記者 鍾佩欣)兩名視障人士控訴香港快運(HK Express),今年5月準備乘坐航班往日本時,起飛前五分鐘被職員以安全為理由「趕落機」,更被職員拉着手部被迫離開機艙,兩人重申事前已通知航空公司是視障人士,要求展開進行獨立調查,以及公開結果及道歉。

快運稱基於安全考慮

香港快運回覆事件,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強調是基於安全考慮而作出決定,但為兩位乘客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誠摯的歉意,以及作出補償。

兩名視障人士徐先生和李先生,今年3月14日透過網上平台,購買5月22日下午三時前往東京的香港快運航空機票,隨後亦告知該航空公司兩人的視力及身體情況,獲航空公司回覆當日可以如常辦理登機手續。

事發當日,兩人抵達機場,職員表示,已得知兩人是視障人士,取得登機證後,地勤人員更主動提議,帶領二人前住登機閘口。

登機後,機組人員主動將他們調至航機較前的位置就坐,並詳細解釋逃生程序和注意事項,兩人亦清楚表明可以應付突發情況,他們原以為可以開心出行,突然在起飛前五分鐘,機組人員以「達不到安全標準」為理由,要求兩人離開機艙。

「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要求落機),我覺得有一種冒犯及侮辱的感覺!」右眼仍有一成視力的李先生回憶,當時被至少四位職員監視下離開機艙,眼見周邊乘客更對事件竊竊私語作出不同疑問,視力全失明的徐先生無奈地說:「好尷尬,一些乘客會否以為我們犯罪?」

後來,香港快運安排同日五時許航班,但二人拒絕安排,徐先生解釋,因擔心屆時再被機組人員以安全標準為理由「再趕落飛機」,最終在民航處協助下,安排到同日晚上的航班。

兩人回程時,同樣搭乘香港快運的航班,但無被拒絕登機,不過他們均表示,受事件影響已對香港快運完全失去信心。

李先生表示,五年前曾經獨自一人,乘坐另一間航空公司航班前往日本,服務態度良好,過程暢順,落巴士時更有職員接應,協助登機。他坦言,對比兩間公司向殘疾人士時提供服務,形成強烈對比,認為香港快運有必要及時檢討工作,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要求調查道歉賠償

協助處理事件的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表示,事發當日至七月初,香港快運曾經五度就事件向兩人解釋,但他質疑「前言不對後語」,更批評航空公司曾以「找不到當天哪一位職員要求兩人落機」為由推卸責任,形容「令人氣憤,不能接受」。翻查紀錄,協進會去年曾經接獲其他視障人士的投訴,指出香港快運非首次不友善對待視障人士,要求展開獨立調查、公開道歉、找出責任誰屬,以及合理賠償。

香港快運航空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解釋,由於地勤及機組人員作出不同的判斷,為確保所有乘客安全,需由管理人員進一步評估,以確認兩名乘客可在沒有同行者的情況下安全乘搭航機。

香港快運商務總監王基傑補充,並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在安全考慮下由當值人員陪同兩名乘客離開機艙,並為引致兩位乘客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誠摯的歉意,以及會作出相應補償。公司亦會就是次事件作出檢討並改進工作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違歧視例|法例列明不應拒殘疾者登機

對於兩名視障人士在航班起飛前被要求落機的事件,平等機會委員會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市民若認為使用航空服務時受到歧視,可向平機會提出投訴;根據《殘疾歧視條例》,航空服務營辦商除非因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不應以乘客行動不便或有殘疾為由,拒絕乘客預訂機位及登機。

殘疾人士獨自乘坐飛機前,或需要航空公司協助及配合。平機會表示,早於2017年已印製《香港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內容建議任何年齡或殘疾的行動不便人士訂票時,預先向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提出所需協助,並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前通知旅行社及航空公司。

另外,基於飛行安全,若殘疾人士不能自行解開安全帶、離開座位及前往緊急出口、找出並穿上救生衣、自行戴氧氣面罩、在緊急情況下明白機組人員的安全指示,則需在同行照顧者陪同下乘搭飛機。

提供支援|新App助視障人士出行

獨自出行對視障人士並不容易。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表示近年來社會越來越關注殘疾人士的出行需要,包括研發室內無障礙導航、港鐵站內規劃路線等應用程式,建議巴士公司可推出具聲效提醒功能的應用程式,進一步完善系統,鼓勵視障等殘疾人士多出行,接觸社會。

近日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與本地創科公司推出全新無障礙導航應用程式「CityGeni」,視障人士及普通市民均可使用,功能包括室內導航及分享位置等,以幫助視障人士更方便行動。

視障人士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仍然存在有不少困難。黃俊恒表示,視障人士對於巴士站點位置、即將到站巴士路線號碼等方面,或需途人協助,他建議巴士公司,推出具聲效功能應用程式,透過聲效協助殘疾人士找到巴士站點等,例如使用者可預先設定乘坐巴士號碼,巴士即將到達時,用聲效提醒及導航。

(來源:大公報A4:要聞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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