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基未婚妻王青霞認使用虛假文書等5罪 判囚25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李龍基36歲的未婚妻王青霞(Chris),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使用虛假文書等7罪,案件今日(1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王青霞承認其中5罪,餘下兩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判刑入監25個月。李龍基今日亦到庭旁聽,二人在庭上均不時用紙巾拭淚。

被告王青霞(36歲)被控7罪,包括2項違反逗留條件、1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 、1項使用虛假文書、1項管有虛假文書、1項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以及1項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罪。根據控罪,王涉虛報有碩士學位,並涉違反逗留條件,在港期間於柯士甸學校工作,此外她逾期留港約3年時,涉向入境處人員訛稱數天前才從港珠大橋入境。

王青霞承認其中5罪,包括違反逗留條件、使用虛假文書、管有虛假文書、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以及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