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款身份證明年失效 五地點可辦新證

(大公報 記者 葉浩源)本港有約18.2萬人仍未更換新智能身份證,入境處昨日公布舊款智能身份證將於2025年分階段失效,第一階段是1970年或之後出生人士,其舊款智能身份證將於明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階段是1969年或之前出生人士,其舊證亦將於明年10月12日起失效。屆時仍持有已失效舊證的市民,將不能用作辦理出入境手續,他們必須使用有效的旅行證件。出入境自由不會因政府宣布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身處境外的市民亦不會因沒有換證而犯法,只需在回港的30日內補辦便可。

入境事務處副處長戴志源表示,市民換領新智能身份證的換證率已達90%,屬宣布舊款身份證無效的適合時間。保安局局長將於周五(21日)刊憲「身份證失效令」,並採用「一次宣布,分段失效」形式,分兩階段宣布舊款身份證失效,並於下周三(26日)提交到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戴志源續指出,目前有約18.2萬人未換證,相信未換證的人大多身處境外,料他們因在境外工作、升學,或因疫情影響等因素而未返港,當中涉及多少移民人士,則未有掌握相關資料。

辦理出入境須持有效證件

至於舊證失效的安排對市民的影響,戴志源表示,除非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根據《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已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則,他們在香港的居留權不會因政府宣布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已宣布失效的身份證不能用作辦理出入境手續,亦不能用作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其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行證件。持有已宣布失效身份證的市民,在辦理出入境手續時,必須使用有效的旅行證件。出入境自由不會因政府宣布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

身處境外可回港30日內換證

入境處呼籲,仍持有舊款智能身份證人士盡快更換新證。身處境外的市民不會因沒有換證而犯法,只需在回港的30日內補辦便可,違令者最高可罰2.5萬元及監禁兩年。需換新證的市民可到以下五間人事登記處辦理申請,包括觀塘(臨時)辦事處、港島辦事處、九龍辦事處、將軍澳辦事處、屯門辦事處(見表)。

(來源:大公報A8:港聞 202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