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遇香港|迪拜官員:香港是通往中國最佳橋樑 合作空間巨大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左起第二位)和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蔡鳳儀(左)與資本市場管理局主席Mohammed bin Abdullah Elkuwaiz(右起第二位)和董事局成員Abdulaziz Abdulohsen Bin Hasan(右)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會面。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近年不少西方媒體惡意炒作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衰落」,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法律事務總監Jacques Visser在迪拜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坦言,迪拜的國際金融中心也受到巴以衝突導致部分中東國家與西方關係繃緊影響,與香港同受地緣政治挑戰,正因為這樣,雙方比以前更需要合作,因為無論中東或亞洲的富豪,都比以前更需要分散風險。迪拜是東西方的門戶,中國是阿聯酋最大貿易夥伴,香港是通往中國的最佳橋樑,香港和迪拜顯然有很大合作空間。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也指出,當局與香港監管機構已針對金融科技、數字資產及財富管理等領域的合作有深入探討。 

DIFC法律事務總監Jacques Visser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從私人財富管理的角度而言,迪拜、香港、新加坡不一定是競爭關係,更多是合作互補、共生關係。擁有巨額財富的高淨值人士和超高淨值人士,都會將資產分布世界各地以分散風險。迪拜有來自香港、新加坡,及其他亞洲地區和愈來愈多的歐洲富豪移居,但他們都不會把全部資產放在迪拜。從資產多元化的角度看,世界各地的國際金融中心之間其實存在共生關係,即使高淨值人士或家族在迪拜建立事業、開展業務並管理財富,但他們同時會在香港或新加坡擁有業務和資產,因此會與其他金融中心保持密切關係。

兩地金融業務發展路徑相似

但Jacques認為迪拜和香港的合作,會更加深入及廣泛。一方面迪拜是中國「一帶一路」的重要節點,中國是阿聯酋最大貿易及經濟合作夥伴,香港作為中國最國際化的城市,是迪拜通往中國的最佳橋樑,迪拜和香港的合作空間顯然更大。另一方面,在金融業務的發展上,迪拜和香港的路徑相似,也有很多類似產品和服務。目前香港正積極發展儲值和支付等服務,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着重開放式銀行支付服務,以及未來金融的一些關鍵支持和其他金融科技,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香港證監會及香港金管局未來有很多工作重疊並需要互相合作。

「帶路」倡議加深兩地合作

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總裁莊思滔(Ian Johnston)也對香港文匯報指出,近年隨着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推進,迪拜與香港的合作愈來愈密切。2017年,DFSA與香港證監會簽署了金融科技合作協議,當局隨後看到部分從事保險、支付和財富管理領域的香港企業有興趣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設立業務部門。

去年12月,DFSA與香港金管局建立聯合夥伴關係,進一步加強雙方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促進中東和亞洲的永續金融。這項夥伴關係的旗艦舉措是兩局將於今年稍後舉行聯合氣候金融會議。

莊思滔強調,各地監管機構之間的國際參與和合作,對於確保安全穩定的全球金融和虛擬資產生態系統至關重要。DFSA鼓勵旨在支持監管能力發展、提高監管一致性、減少監管套利負面影響的合作。

DFSA創新與技術風險監管總監Ken Coghill透露,DFSA與香港監管機構(特別是香港證監會)之間正進行討論。當局確實與香港監管機構已經進行了多次雙邊會議,其中一些專門針對金融科技以及最近在財富管理領域的數字資產討論等等,都是常規對話。

迪拜金融市場發展成熟,吸引外資投資。

倡兩地初創企業多交流

DIFC創新中心(DIFC Innovation Hub)行政總裁Mohammed Alblooshi也表示,該中心已與大多數海外地區在金融科技監管和生態系統開發方面合作,包括中國內地、中國香港、新加坡、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和印度。迪拜和香港都正積極推進金融科技生態發展,相信兩地在生態系統的開發和運作方面會有很多對話和合作,並讓兩地的初創企業可以互相交流和尋找機會。

應對地緣政局秘訣:堅守「確定性」

DIFC法律事務總監Jacques Visser表示,從私人財富管理的角度而言,迪拜、香港、新加坡不一定是競爭關係。

全球地緣政治局勢動盪,如何遊刃在各地區的緊張關係之中並聯通世界,是香港和迪拜這些國際金融中心的生存關鍵。巴以衝突導致部分中東國家與西方關係漸趨繃緊,迪拜作為東西方之間的門戶,也無可避免受到地緣政治的左右。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法律事務總監Jacques Visser指出,迪拜的經驗是堅守法治及金融穩定,「地區不確定性幾乎已成為一種全球規則持續的存在,迪拜則因其安全可靠而從中受益。」

法律法規結果可以預知

Jacques形容,「迪拜是『中東瑞士』,每當出現持續的政治緊張和不確定因素時,迪拜都堅定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安全。」他強調,當地的法律法規能提供始終如一的確定性,人們可以預知及肯定這些法律法規帶來的結果,確定性對於投資者十分重要。「無論人們對中東地區的感覺如何,迪拜都像堅固的堡壘一樣安全,不僅滿足於遵循其他地區的最佳實踐,現時更開始有能力在未來金融、數字化、數字資產等方面樹立榜樣。」

不久前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捲入巴以衝突事件,身在迪拜的創辦人及前行政總裁趙長鵬遭通緝及返回美國後被判監4個月。然而迪拜和美國並沒有引渡協議,問及美國的「長臂管轄」對迪拜法治的影響,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創新與技術風險監管總監Ken Coghill指出,幣安並未獲DIFC發牌和規管,沒有在迪拜營運的許可。他指,幣安的情況是有意識地透過不誠實的行為觸犯法律法規,其中許多是美國法律,美國的長臂管轄是為了逮捕違反其本國法律的行為。

須遵守各司法管轄區法律

Ken指出,任何在迪拜的其他國家的加密貨幣業界人士,只要他們清楚並遵守每個司法管轄區的反洗錢和金融犯罪規則,做好KYC(了解你的客戶)和交易監控,便無需擔心自己會成為「下個趙長鵬」。反之,如果有人擔心自己是「下個趙長鵬」,那他們確實要檢查正在做的事情會否已經違反某些法規。

迪拜重私隱保障 香港重透明度

Mohammed Alblooshi稱,DIFC已與大多數海外地區在金融科技監管和生態系統開發方面合作。

香港特區政府近年積極發展「家辦經濟」,銳意吸引全球高淨值人士和家族辦公室落地,然對比香港與迪拜的相關政策,則大異其趣。香港注重透明度,要求在港家辦要披露其受益人資料;迪拜則着重私隱,不要求作出披露。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法律事務總監Jacques Visser表示,目前大約有6.8萬名高淨值人士定居在迪拜,他們除了受迪拜的安全穩定和生活質量而吸引至此,當地十分注重私隱保障也是吸引之處。

他說,迪拜非常注重私隱保護,例如DIFC去年頒布《家庭安排法規》(Family Arrangements Regulations),其中的私人登記冊(Private Register)容許家族企業無須公開披露。

香港限制公眾隨便存取UBO

值得留意的是,DIFC不設最終受益人登記冊(The UBO Register),相對香港和新加坡等其他司法管轄區,則要求公司識別並記錄其受益所有人的詳細信息,而且會將這些資料公開披露。但公眾對香港UBO登記冊的存取會受到限制,平衡隱私需求與透明和合規的必要。DIFC並不會保留這些紀錄,同時嚴格執行《資料保護法》(Data Protection Law)。

DIFC外觀

探討兩地基金交叉分銷

隨着2023年11月首隻沙特阿拉伯ETF在香港上市,特區政府正聯同多家金融機構,推動追蹤港股指數的ETF在中東上市,促進兩地資金的雙向流動。此外,特區政府還着力促進香港資產管理公司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分銷香港基金,香港證監會今年4月初就此與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合辦高層圓桌會議,雙方今年5月底再為資產管理業界人士合辦另一場圓桌會議,探討兩地基金交叉分銷。

對於目前海外基金在迪拜的銷售情況,DFSA總裁莊思滔(Ian Johnston)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去年DFSA共頒發了117個海外基金銷售牌照,比前一年增加了25%,發牌量激增凸顯了DIFC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當局注意到,在DIFC設立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和對沖基金管理公司數量顯著增加,後者按年增加125%。此外,當局去年共收到40多份境內基金(Domestic Funds)註冊申請,顯示DIFC內的投資環境一片繁榮。

迪拜去年共頒發了117個海外基金銷售牌照,比前一年增加了25%。

迪拜具東西方門戶作用

莊思滔指,海外基金和資產管理公司有多種進入DIFC市場的途徑,DIFC提供三大類基金,包括境內基金(在DIFC註冊發行的基金)、外部基金(External Funds)和外國基金(Foreign Funds)。外部和外國基金是指在DIFC以外註冊發行的基金;然而,外部基金由獲得DFSA牌照的基金公司管理,而外國基金則不然,DIFC的投資者主要是專業和機構客戶。

莊思滔續指,DIFC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吸引了包括資產管理行業在內的阿聯酋和國際企業的興趣,主要由於DIFC是亞洲和歐洲之間的東西方戰略門戶,加上DFSA是全球公認的成熟監管機構,在DIFC內實施普通法制度。此法律框架為進入DIFC的外國企業提供一定程度的熟悉和可比性,促進外資在DIFC中更輕鬆地設立或搬遷。

(來源:香港文匯報A03:要聞 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