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國際仲裁相關規定」將於7月1日實施
(大公文匯網 記者 何玫)仲裁是國際通行、與訴訟並行的糾紛解決方式,先進的仲裁製度是打造高水平海南自貿港的法律服務標配。記者今日(6日)從海南省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經海南省人大審議通過的《海南自貿港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若干規定》(簡稱《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據介紹,該《規定》在遵循仲裁基本制度的原則下,結合海南自貿港發展實際,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做法,着重在臨時仲裁、名冊外仲裁員選擇等方面進行了變通和創新。
其主要內容有:增加了對國際商事仲裁的扶持與促進措施;在國內率先以立法形式對臨時仲裁作出規定,明確在海南註冊的企業之間,與國外、港澳台企業之間的商事糾紛,可在海南進行臨時仲裁;並規範了名冊外仲裁員的選擇。
同時,還將加大司法支持力度,加強與國際國內仲裁機構的合作交流,增進與境外爭議解決組織的相互促進,促進海南仲裁行業人才培養和規則構建,積極打造「海南仲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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