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時評|嚴懲欠薪 防微杜漸
承接多項公屋和政府工程保華建業近日爆出欠薪醜聞,有工人反映已被拖欠幾個月薪金,亦有分判商稱過去數月需先墊支出糧給工友。據指與保華相關的多間公司,上月遭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債項共約730餘萬元。本港正進入由治及興高速發展的關鍵階段,工程拖欠薪金事件卻接二連三發生,當局一方面應嚴懲以儆效尤,另一方面要認真查找原因,進行必要改革,防微杜漸,構建穩妥的發薪制度,確保工人勞動權益。
建造業過去一年不時發生拖欠薪金事件,出乎不少人的意料,因為這幾年工程量大增,政府每年在這方面的開支亦有頗大增加,似乎不應該有此情況。然而,過去亦常見因為商業機會太多,公司野心過大,承接過量工程致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業內人士指出,由於疫情期間工程投標價低,而現時物料和各類成本飛漲,接得愈多壓力愈大,憂心建造商清盤和欠薪事件或會陸續發生。可見,除了要靠公司穩健財務管理外,有關方面的工程審批和監管亦相當重要。
今次涉嫌欠薪的保華集團成立於1946年,是本港業內龍頭級公司,承建工程包括數碼港、香港國際機場跑道、海底隧道和港鐵多個車站等,現時亦承接至少22項政府工程。今年3月,亦有另一老牌建造公司馮祥記清盤,涉嫌拖欠薪金及工程費多逾1.5 億元。過去一年建造業欠薪事件遍布港九新界,建造業議會亦曾表達對事件可能會越來越普遍的擔憂。因此,當局必須嚴正執法,依法追究包括董事及有關公司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嚴懲以杜絕仿效。
由於建造業欠薪欠工程款的成因不一,當中亦有不少是與層層下判的分判制度有關,因此當局更有必要針對性地就業內拖薪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和改革,包括加強對日薪臨時僱員的保障,一方面立法禁止「頂數」,以及先收款後付款的做法和不合理合約條款等;另一方面,當局應研究合理提高工程資格門檻,硬性規定工程款項和薪金款項必須分開,不論長工短工皆由各級工程公司的專項賬戶內支取,確保一旦請人開工,相關方面必須有能力支薪,以確保本港建造業信譽。
(來源:香港仔P02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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