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監獄外擄人案2人判囚1人入更生 17歲少女感化一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一名女子於赤柱監獄外被當街擄走,事件震驚全城。警方及後截停涉案車輛救回被擄女子,並拘捕3男1女。4人早前分別承認非法禁錮、普通襲擊及危駕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明斌今日(30日)分別判處當中較年長的兩人監禁18個月及20個月,並取消其中一名任司機的被告的駕駛資格一年。其餘兩名較年輕的被告,18歲男子被判入更生中心,17歲女子則被判接受感化一年。
4名被告依次為劉國基(39歲、裝修工人)、戴天浩(31歲、裝修工人)、蘇蔚天(18歲、侍應)及余頌恩(17歲、職業訓練局課程學生)。他們同被控1項綁架罪,指他們於2022年12月17日,在違反金姓女子的意願下將她非法以武力帶走;綁架罪的交替控罪為非法禁錮罪,指他們將金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在違反她意願下將她羈留。
蘇蔚天另被控兩項普通襲擊,指他於同日在香港赤柱近東頭灣道47號香港懲教學院外的52線小巴站,襲擊張志基及謝偉康。劉國基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於同日同地,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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