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七電車站無安全島 人車爭路險象環生
(大公報記者 余風、蘇荣<文> 盧剛昌、楊勇寧<圖>)俗稱「叮叮」的香港電車,是本港有逾120年歷史的交通工具,惟部分電車站並沒有安全島,乘客上落時「搵命博」。大公報記者日前走訪全港多個電車站,發現該些沒有安全島的電車站,經常出現乘客一邊上落電車,一邊有車輛在旁邊擦身而過的驚險場面。
電車乘客長期要在馬路中心上落,帶來交通安全隱患,立法會議員促請當局改善路面設計,加裝斑馬線和黃波燈等警示裝置,避免意外發生。
在港島區電車路軌旁,有七個無安全島的電車站,電車多停在路中心上落客,路面上道路標記畫上「電車站」及「TRAM STOP」字樣。根據現行法例,在乘客上落電車時,車輛不得越過「電車站」道路標記的黃色停車線前行。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相關道路標記的規定,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警員可就沒有遵從有關道路標記的罪行發出45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即俗稱被「抄牌」。
乘客須在路中心上落車
大公報記者日前到各區的電車站查看,筲箕灣南康街電車站便屬於一個無安全島電車站,該站設在馬路中心,乘客上落電車需橫跨馬路才能到達行人路,採訪當天下午近6時,一輛電車停站,當時記者看見一輛私家車正駛向該站,並沒有停下且還想前行,幸好電車車長及時發現並響號警告,私家車才停車。另外,在下午5時半另一電車準備停站上落客時,一輛的士在電車旁邊快速駛過,幸好當時沒有乘客下車。
日前,記者來到跑馬地黃泥涌道的無安全島電車站,上址有不少車輛駛經,而該站無安全島設施,乘客均要在路中心上落車,不少乘客下車時左顧右盼,步步為營。
另一天,記者在同樣沒有安全島的堅尼地城海傍電車站,此站亦是設置在路中心,乘客上落電車時需跨越一段馬路,當日下午約3時半,有電車停站落客時,一輛私家車駛近電車站,但該車沒有停下,而是向前直駛,幸好電車當時沒有人下車,否則意外隨時發生;下午近5時又有一輛電車停站落客,剛好旁邊一輛單車在馬路上行駛,結果單車與下車乘客人車爭路,幸好沒有造成意外。
一直關注無安全島電車站安全問題的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相關部門只要在電車站離岸位置加裝斑馬線及黃波燈,或其他感應類投射燈輔助裝置,便可解決電車站標示容易被忽略的問題。此外,梁熙亦提醒駕駛者,當駛經無安全島的電車站時需加倍小心,留意地面的電車站標記,應先減速。而當有電車停站,必須等待電車關上門才可以開車。
運署:加強宣傳及教育
運輸署回覆《大公報》表示,一直聯同道路安全議會及警方進行不同的宣傳及教育活動,向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駕駛人士及電車乘客)推廣道路安全,例如出版和派發《道路安全通訊》、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發放網上資訊等,讓不同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安全的注意事項,包括使用沒有安全島的電車站的道路安全資訊。該署會繼續透過宣傳及教育工作,加強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
該署又提醒,按《道路使用者守則》,乘搭電車人士應先在行人路上等候,待電車停定及其他車輛在黃色「停車」線前停下後,才可橫過馬路登上電車;而乘客須確定路面情況安全,才可下車橫過馬路,否則不應下車或橫過馬路。
專家之言|加設智慧交通燈 提醒人車要小心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相關法例規定如電車站沒有安全島,駕駛者需在電車站前黃線停車,讓電車乘客上落車,如果沒有停車容易發生意外。李耀培坦言,司機駛入電車站沒有停車,可能屬大意或電車站內指示牌不足,而如果不是經常在港島區駕駛或不熟識上址路面,均有機會沒有注意到在馬路中心有電車站。此外,他又指部分沒有安全島電車站的指示不足,以前沒有現在人多車多,行車速度又快,所以只有地下黃線及電車站的字眼,不足以令駕駛者留意到。
設施跟不上道路發展
「現在普通車快了,包括電車都快了,行人也多了,馬路車多了,相關指示牌(電車站)不足以讓當時道路使用者預早知道環境。」電車或電車站在香港都有過百年歷史,李耀培直言電車站設施欠缺提升,現在很多地方已經使用智慧交通燈或行人過路警示,他認為應該增加電車站前的清晰指示,在電車站黃線前增加交通燈或行人過路燈,電車停站時會有燈號警示,令駕駛者留意到電車乘客會上落電車並橫過馬路,或可加設發聲的行人過路設施,對電車乘客上落及駕駛者都有清晰的幫助。
(來源:大公報A6:港聞 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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