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禁「獨歌」不是走流程 而是防罪行防煽動

文/陳術

律政司上訴得直,法庭就「獨歌」頒布了臨時禁制令以禁止與歌曲有關的刑事行為,當中最受關注的,乃是不同網上平台包括Google、YouTube等會否依法禁制「獨歌」傳播;YouTube昨日宣布,將遵守香港法庭對歌曲《願榮光》的禁制令,限制香港用戶瀏覽32條有受禁制內容的影片,即時生效。不過,YouTube的做法,予人感覺不情不願,因為在其聲明中,表示對法庭的命令表示「失望」,稱裁決將令人質疑「香港政府促進數碼經濟,以及恢復香港營商聲譽的工作」,甚至揚言考慮上訴。「獨歌」之毒害,社會都有極為深刻的感受,YouTube的反應,是認為「獨歌」不應被禁?認為禁制「獨歌」會影響香港營商聲譽?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YouTube僅限制瀏覽32段影片只是「最低限度」遵守法令,「若容許32條片以外的其他版本仍可搜尋、下載,他們就仍未完全遵從法令要求,也仍繼續有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立法會議員梁熙受訪時則表示,從YouTube發布的聲明可以看出該平台是「口服心不服」,企圖藉聲明動搖外界對香港營商環境和數字經濟發展的信心。在網絡平台上,仍有人存心保留、不刪除甚至重新上載這首歌,特區政府部門要多加巡查和監管,以確定是否有人故意挑釁和藐視法庭,繼續散播「獨歌」。

有關YouTube限制香港用戶瀏覽32條有受禁制內容的影片,有幾個層面的問題值得思考,首先是禁制令所禁的,不應只是該32條影片,YouTube的做法就如湯家驊所指的「最低限度」遵守法令。筆者認為,禁制令有效,而其精神在於禁制「獨歌」的任何版本,YouTube理應是禁制平台上所有相關歌曲,包括新上載的,亦包括不同的版本或改版,這才是真正的遵循法規。

其實,說到禁制令的遵循,還有一點可看到YouTube「最低限度」遵守法令,或者其肩負的社會責任是否足夠,現在相關歌曲的部分連結,不會「顯示在香港的Google搜尋引擎結果內」,即是除了YouTube上的漏網之魚,香港以外地方還是極可能看到相關歌曲;一首歌曲有煽動、「港獨」甚至侮辱國歌意味,YouTube可以遵守法律「最低線」,但YouTube可以迴避社會責任嗎?

還有一點是筆者特別憂慮的,現時除了YouTube以外,其他平台例如Google搜尋、Facebook、Instagram、Twitter、KKBOX等平台,仍然可以搜尋到與禁制令歌曲有關的影片或歌曲,是否要特區政府包括律政司,每個平台、每條連結、每首歌曲都叫這些平台刪歌呢?政府可以這樣做,但極度費周章;其實,在香港營商,就應該留意、遵守法規,可以更主動以及更徹底,如果有歌曲有害於社會以及年輕一代,各網上、串流平台,主動多做一步,才是有利於社會穩定,有利於防範罪行。禁制「獨歌」不會影響發展數碼經濟及營商聲譽,但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就會影響社會的一切,包括我們都珍而重之的安定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