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屠龍」「勇武」合謀用20公斤炸彈殺警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葛婷)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及另一「勇武」小隊於2019年策劃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昨日繼續作供稱,其案中同謀、被告吳智鴻向他提供槍械外,兩人還在球場單獨會面討論及部署殺警「大行動」。他又透露,原本有計劃早一周、即2019年12月1日九龍遊行中,在尖沙咀警署附近使用20公斤炸藥,但因炸彈未完成而作罷,最終同年12月3日在荃灣的糖水店內決定在12月8日灣仔遊行期間實施「大行動」,即引爆兩個炸彈並射殺警員,以達到「全民執槍」,與警察形成「武力對等」的目標。

黃振強昨日在接受控方盤問時供稱,2019年11月18日與被告吳智鴻在觀塘康寧道球場單獨見面,討論槍械和炸彈事宜。

「屠龍」引警出動 其他隊伍配合

吳稱槍械正陸續到手,團夥亦正製造20公斤炸藥。兩人還討論如何部署「殺警計劃」,吳叫「屠龍」負責「引警方出嚟」,但未有詳細計劃,只稱當有大型遊行落實,就是殺警「大行動」實行之日。吳又讓他聯絡「勇武派」「蜘蛛隊」、「閃燈隊」配合計劃。黃表示以上屬殺警計劃雛型。

控方續指,同日黃振強在群組中提到「聽日去到泰國有新plan(計劃)講,唔使行眼鏡(槍械)plan」。黃稱11月19日至23日與大部分成員,包括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前往泰國旅行,他在旅行期間有向隊員大致提及計劃,即由吳智鴻團夥使用槍械和炸藥,「屠龍」負責「裝修」堵路引出警察的這一部分。黃指吳或有提過有「長火(長槍)同一啲手槍」,但自己沒有告訴隊員,因自己亦不清楚。

吳智鴻等「勇武」負責湊齊武器

黃振強續稱,他與部分隊員在泰國芭堤雅參加真槍射擊活動,沒有前往泰國旅行的成員則在群組中要求他們買「重甲」回港,他有回覆「諗定個20kg,洗×重甲」,意指如果想好怎樣配合吳智鴻的20公斤炸藥計劃,何須使用重型保護裝備。泰國旅行期間,11月21日黃振強問吳智鴻「你個20k幾時到」,黃指當時講的是之前提及的20公斤炸藥,「屠龍」亦有大概想法,想同吳「傾一傾」。黃供稱,與「軍師」林銘晧原計劃在2019年12月1日九龍遊行中,在尖沙咀警署附近使用20公斤炸藥,但吳智鴻當時指未完成炸藥。

吳又稱,當年12月2日或有「罷工行動」,而槍手打算在港島使用AR-15步槍,問「屠龍小隊」會否等槍手才一併行動,吳亦提到有「兩把4匣60彈」手槍,並有意在凌晨把手槍交予黃振強,但12月2日的計劃又因槍手決定延遲行動而擱置。

黃供稱,「殺警計劃」是使用槍和炸彈,但日期和細節一直在商討中。至11月底,「屠龍小隊」於荃灣三坡坊再開會,當日結論是小隊不會親自用槍或炸彈,會研究如何配合吳智鴻團夥計劃。直至12月3日,黃聯同林銘晧與吳智鴻在荃灣松記糖水會面,「勇武派」的「閃燈隊」隊長Kristy亦在場。席間,吳預計12月8日(星期日)便是實施「大行動」之日。其後4人前往附近酒吧,會合屬吳智鴻團夥的賴振邦、彭軍壕。

吳提供誘殺計劃詳細地圖

其後,吳智鴻向黃振強傳送一張地圖,包括紅藍標記的炸彈和槍手位置,訊息指「紅色嚇鬼用,逼佢哋退到藍色」。黃解釋計劃分一大一小炸彈,他會帶領「屠龍小隊」引警員到紅色點附近,讓警員受驚撤退至藍色大炸彈。黃打算與「屠龍小隊」先在英皇中心對開縱火,相信這樣很高幾率引到警員到場。槍手則會自行判斷,待警員與「示威者」分開之時射殺警察。黃其後又提出以點燃煙花作為開槍信號。

控方指吳智鴻把槍手「第一波想盡殺」、「全民執槍」的說法轉發予黃振強。黃供稱,以其理解槍手認為使用步槍後,便會有其他「示威者」模仿,故想把殺警數字最大化,讓「示威者」在警員倒地後撿拾佩槍使用,即「全民執槍」,從而達至吳智鴻主張的「武力對等」。

黃振強續稱,在灣仔「殺警計劃」實行日前一周,已在灣仔展鴻大廈租好「安全屋」。至實行前一日(12月7日),他在「安全屋」和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等隊員交代計劃和分工。黃振強確認翌日(12月8日)清晨在安全屋被捕,警方在其房間中搜出兩件防彈背心、頭盔及防毒面罩等裝備。

黃稱,他們每次行動前都會為自己和隊友添置防護裝備或者武器,這些通常是由「家長」售賣或者提供予他,並由被告張俊富安排及管理荃灣一工廈倉庫擺放物資,包括在倉庫接收約10塊向吳智鴻索取的防彈鋼板。

黃振強供稱,李家田於2019年11月參與理大暴動一度被警方圍困。圖為大批黑暴聚集校內。(資料圖片)

「屠龍」行蹤涉5大學 每次集會掟百枚燃燒彈

綜合控方開案陳詞及控方證人黃振強的供稱,「屠龍小隊」及同謀的另一小組成員,在策劃灣仔放置炸彈及開槍殺警前,行蹤曾遍及本地5間大學,包括有成員曾潛入浸會大學和城市大學的實驗室盜取化學品圖製造炸彈。成員李家田曾在理工大學暴動案中被警方包圍在理大校園內,而黃振強則自爆曾在中文大學暴動案中受傷。另外,在2019年9月,另一名關鍵人物之一、同謀者吳智鴻,邀請黃振強到香港科技大學開「勇武派」會議,同場有「老虎仔」、吳智鴻團隊、「蜘蛛隊」及及「本土民主前線」的鍾雪瑩及蘇緯軒。鍾、蘇同因本案被捕。

據黃振強供稱,在科大的「勇武派」會議上,吳智鴻提出「勇武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要武力對等,抗爭先有得繼續玩落去。」黃引述吳稱,警方最高武力是槍械,「示威者」則是汽油彈,吳遂提出應主動出擊,並透露將會引入軍火,期望前線小隊可增強武裝,「睇吓可唔可以合作,去用啲軍火去射殺警察。」

黃振強早前供稱,2019年9月,「屠龍小隊」基本上會參與各次集會,主要以衝擊警方為目標。每次行動均由黃振強部署和指揮,例如安排「安全屋」、逃走路線,其他隊員則負責參與衝擊和破壞。他昨日稱,他與「蜘蛛隊」代表及「老虎仔」交換聯絡方式後,「屠龍小隊」及後在集會中使用的汽油彈,均由「老虎仔」提供,100支汽油彈索價約10萬元,但未計前期付款給「老虎仔」設置工場、聘請員工製作汽油彈等。汽油彈完成製作後,「老虎仔」會將汽油彈運送至指定地點供「屠龍小隊」使用。

在控方和法官追問下,黃振強稱,「屠龍小隊」平均每次行動使用約100支汽油彈,由黃帶隊到指定地點拿出汽油彈,而「屠龍」隊員不知詳情,只知道有人為他們提供汽油彈。黃又稱,所有「屠龍」隊員均曾使用汽油彈。

(來源:香港文匯報A07:要聞 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