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局:全部470名區議員已開設最少一個地區辦事處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區議員上任三個月內要開設辦事處。惟截至本月中,約四成區議員仍未開辦事處。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日前表示,有信心470名區議員可以在今個月底前全部開設辦事處。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截至今日(31日),全部470名區議員已開設最少一個地區辦事處,當中有251名區議員的辦事處設於公共屋邨,包括獨立或聯合辦事處。

西貢區委任區議員莊雅婷的辦事處仍在裝修中。(電視截圖)

翻查區議會網頁,區議員通訊錄中,原先部分呈「留白」狀態的聯絡資訊,無論辦事處地址和電話皆已悉數填上。有區議員辦事處仍在裝修中,但都決定先開門辦公、滿足指引。西貢區委任區議員莊雅婷就指,找舖位、辦手續都花了不少時間,三月初才簽好租約,此前一直開設流動服務站服務街坊。她亦對盡快開設辦事處的要求表示理解:「你上任三個月都未開始服務我,你白拿三個月薪金是在做什麼?市民角度會這樣想,其實所有議員都非常努力盡快投入服務。」

民政事務總署早前回覆查詢時指,截至3月15日,有267名區議員已開設地區辦事處,佔全部470人約57%。《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第18條提到,區議員上任後3個月內需最少成立一個地區辦事處,與其他議員合組聯合辦事處亦計算在內,並規定辦公時間每周不可少於40小時,除非獲區議會主席批准。指引同時列明,若未達到第18條的工作指標,可構成行為失當,一經調查程序證明屬實可招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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