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祥記及相關公司被指借貸未還 遭銀行入稟追逾6965萬兼收樓

原告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分4份入稟狀追討。(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本地建築公司馮祥記早前宣布已進入自動清盤程序,並已任命臨時清盤人接管。富邦銀行近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馮祥記及相關公司及擔保人等借貸未還,涉款至少逾6965萬元,另要求交出用作抵押的住宅及辦公室等共5個物業,以及3個車位。

原告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分4份入稟狀追討;其中兩份入稟狀,答辯人包括馮國雄、馮田娣、馮祥記建築有限公司(債權人自動清盤)及敏勤實業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馮祥記向原告借貸,其餘答辯人分別簽訂擔保協議,原告指截至2024年2月底,4名答辯人仍拖欠本金連利息共逾6965萬元,原告遂入稟要求歸還款項。

另兩份入稟狀答辯人包括馮祥記建築有限公司、祥記馮祥記建築有限公司(均屬債權人自動清盤)、馮國強、冼偉生、馮潤娣、英萃有限公司、耀康有限公司及新運發展有限公司。

原告指答辯人分別於2015年12月及2022年9月,作為抵押人及擔保人作出多次法定記押,涉及物業包括位於畢架山馬可尼大廈3個車位、大角咀利奧坊·曉岸一單位、土瓜灣喜築一單位以及長沙灣創匯國際中心3個辦公室,現要求答辯人將所有物業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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