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醫生涉濫開千支咳水私藏自用 否認行為失當及盜竊罪開審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47歲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為6名家人和傭工建立診症預約紀錄,在他們沒有應診下處方含有可待因成份的咳藥水和精神活性藥物中樞神經興奮劑,又讓病人把過量處方的藥交予他。他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共4罪,案件今日(2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開案陳詞指,被告為家人建立160次診症預約紀錄,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私自保存藥物和有服用,但否認濫藥。控方指將獲取專家報告以回應辯方早前提交的醫生報告,案件於4月2日續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李志良於1999年加入醫管局,自2011年起擔任副顧問醫生,案發時獲派駐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被告親自或指示職員在專科門診或耳鼻喉科病房為妻子、父母親、弟弟、兩名兒子以及兩名家傭建立診症預約紀錄,並先後為各人合共作160次預約紀錄。
被告其後向各人處方藥物,包括受管制的含有可待因成份的鴉片類藥物Actifed Compound Linctus (ActCo),和精神活性藥物Methylphenidate HCL(MTD)。ActCo含有可待因,過量或長期服用可能造成上癮,當中的可待因亦屬《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第二部和第三部所列出的物質。MTD則為中樞神經興奮劑,為《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第一部危險藥物,需醫生處方購買。
以上據稱的「病人」均沒有就診或求診便獲處方藥物,一名家傭表示從沒到伊院看醫生,另一傭工則表示曾前往取藥,但被告沒有為她診症,她按指示把獲得的某些藥物交給被告。
被告於警誡下稱,ActCo是難於在市場取得的止咳抑制劑;他取得涉案藥物中60%至70%私自保存,其餘或給朋友和同事;他曾服用涉案藥物,但否認濫藥;另承認向病人處方額外藥物,每次3至7支;約14次從李衍慧、梁衛芳和朱淑嫻獲取相關藥物;並在家人不知情下利用他們名字處方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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