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 中槍暴青周柏均放棄上訴

周柏均(右)當日曾企圖搶槍,警員在生命受威脅下開槍還擊。(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11月11日,攬炒黑暴在西灣河堵路破壞交通逼市民「大三罷」。一名交通警員在清路障及驅散暴徒時被圍攻,暴徒還企圖搶槍,該警員在生命受威脅下開槍還擊。中槍暴徒周柏均及另一名暴青胡子鍵,被裁定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等罪成,早前各判囚6年。兩人不服定罪及刑期,均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高等法院今日(26日)處理二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周柏均由代表大律師確認放棄就三項控罪的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胡子鍵則繼續上訴企圖搶劫罪,但放棄上訴阻差辦公罪。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胡的案件交由合議庭處理,案件未定聆訊日期。

被告周柏均及胡子鍵,2022年被裁定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罪成,周另被控「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成。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表示,兩名被告如同惡霸公然挑戰警權,目無法紀,企圖從穿制服的警員身上搶槍,屬加刑因素,周受槍傷屬咎由自取,不構成減刑因素,終判兩名被告各入獄6年。胡子鍵的代表大律師今日在庭上透露,胡最早獲釋日為2026年8月。

案發當日,周柏均及胡子鍵在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劫去A的警槍。控方曾指,警員當時受4人前後夾擊,其間因見有人圖搶警槍,於是開了3槍,其中一槍打中周的腹部,周在等候救護車時仍拔足嘗試逃跑。

相關報道:

西灣河搶警槍案兩暴青各囚6年

西灣河開槍案 兩暴青企圖搶槍等3罪全部罪成

西灣河開槍警被起底 嘆屢收恐嚇寢食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