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條例|李家超:執法部門須強化能力抵禦各國情報滲透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維護國家安全條例》3月23日刊憲並生效,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6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時形容香港將會有新氣象,香港特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歷史使命。他強調,特區政府會落實好條例下的責任及工作,包括持續做好解說及公眾教育,讓大家更加了解法例的內容。
李家超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目的是為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各個政府部門會落實三方面工作,做好管理強化內部制度,防範及制止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在懲治方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是嚴重罪行,執法部門執法必嚴,更加要強化能力抵禦間諜活動以及各國情報單位的滲透,必須加強情報收集能力及情報分析的培訓。條例亦要求政府強化國家安全教育、守法意識教育,並且透過宣傳指導、監督及管理,政府會結合國家安全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及中華文化教育共同推行,積極防範國家安全風險。他補充,施政報告提出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及弘揚中華文化辦公室,政務司司長會分別在學校及社區層面推廣,善用不同媒體平台做好傳播工作。
李家超說,國家安全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及中華文化教育融合推廣,從中國文化、中國歷史、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等豐富內容,增加教育及學習興趣,更可以將守法意識及國家安全意識融入日常生活及個人持續學習中。弘揚中華文化辦公室會籌劃推動中華文化及歷史活動,交流、合作、宣揚中華文化,構建文化交流平台,尤其是「一帶一路」文藝交流活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文化交融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