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條例|鄧炳強:多國針對香港加強情報工作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日(23日)刊憲生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之所以要「早一日,得一日」,是因為有好多國家針對香港進行抹黑,現時每日都有針對香港及國家的抹黑,甚至是加強情報工作,因此風險仍然高。

對於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權力訂立附屬法例,鄧炳強指出,附屬法例可令主體法例更有效執行,不會超越主體法例。例如條例賦予扣留期延長14天,而附屬法例不能令它延長至30天。在訂立附屬法例時亦要經立法會,經過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過程。

至於會否計劃制訂很多附屬法例,鄧炳強強調絕對不會,重申法例的重要部分已經處理。附屬法例主要在於執法時,當發現主體法例中有細節或程序需要清楚闡述,才會動用附屬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