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處罰恒大地產逾41億

許家印(中)及夏海鈞(右)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左為潘大榮。(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報道,中國恒大(3333)旗下恒大地產集團公布,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指出,恒大地產涉嫌債券資訊揭露違法違規案已由中證監調查完畢,對許家印、夏海鈞、潘大榮、潘翰翎、柯鵬、甄立濤、錢程依法擬作出行政處罰以及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中,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針對恒大地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的行為,對其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20%的罰款,即處以41.6億元(人民幣,下同)的罰款。

許家印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經查明,恒大地產違法事預包括: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信息披露方面,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21、2022年中期報告及年度報告。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產自2020年1月1日以來,共有1,533筆涉案金額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涉及金額4,312.59億元。公司也未按規定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

中證監認為,恒大地產時任董事長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恒大集團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221條和2015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3條第1項、第5條第3款的規定,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針對恒大地產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公開發行公司債涉嫌詐欺發行的行為,以及未依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履行資訊揭露義務的行為,中證監依據《證券法》有關條例,裁定給予恒大地產合共41.75億元的罰款。其中,對披露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罰款1,000萬元;對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的行為,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20%的罰款、即處以41.6億元的罰款;對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

恒大地產放棄申辯權利

另外,基於有關人員在上述違法行為中的責任,中證監給予對許家印合共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及警告;對夏海鈞合共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及警告;對當時涉案高層潘大榮、潘翰翎分別處以900萬元的罰款及警告;對柯鵬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及警告;對甄立濤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錢程處以20萬元的罰款及警告。

恒大地產表示,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另外公司就本次處罰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本次行政處罰最終以中國證監會作出的正式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為準。

中國恒大自2024年1月29日上午起停牌,以停牌前股價0.163港元計算,公司市值僅21.52億港元。

(來源:香港文匯報A03:要聞 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