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斥反華組織意見無參考價值 鄧炳強稱會平衡維護國安及言論自由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王俊傑)立法會三個小組委員會今午(6日)舉行聯席會議,共26名議員發言。有議員引述報道,促當局澄清是否考慮禁止社交媒體Telegram、Signal在港運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回應稱,政府沒有意圖禁止社交軟件運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促請相關傳媒機構修正報道,否則會進一步失去公信力。
新民黨葉劉淑儀關注諮詢文件載列的「其他意見」中提及有人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社交軟件撤出香港市場」,林定國表示,法例只針對個別人士濫用這些工具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非社交媒體本身,重申香港擁有資訊自由、言論自由,要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鞏固這些優勢。鄧炳強補充指,並非每個建議都會被政府採納,要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同時,也要平衡資訊、言論等自由及權利。
民建聯周浩鼎點名許智峯,建議政府針對已潛逃的危害國家安全罪犯,作出更嚴厲的阻嚇性措施。鄧炳強認同,斥許智峯罪大惡極,又透露當局正研究取消護照、減少福利、取消專業資格,甚至註銷相關商業牌照。
「創建力量」謝偉俊留意到,坊間有不少合理意見,未有寄送到政府電郵,例如,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訪問、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的文章,詢問政府會否納入考慮。林定國回應稱,有留意相關例子,政府態度非常清晰,若然意見來自反華組織,就沒有參考價值,相反,如果以配合國家安全為依歸,會尊重不同意見。
經民聯陸瀚民擔心,有市民到外國旅行期間打野戰(War game)等涉及槍械的活動,或被誤當成軍事培訓行為,鄧炳強重申,立法不會影響旅行、娛樂等活動。工聯會鄧家彪則關注立法時間,林定國表示,當局會盡早完成立法,並在可行範圍內,優化及改善條文內容。
對於加入「公眾利益」作為部分罪行的免責辯護,工聯會吳秋北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屬「一國兩制」最高原則,詢問有什麼公眾利益能凌駕這個原則。林定國認同,國家安全至為重要,但法例要作出適當平衡,因此,邏輯上看不到有衝突。他強調,即使引入有關做法,門檻亦會很高,舉證責任必然在於提出引用免責辯護的人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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