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梁愛詩:23條立法不會備而不用 日後有新情況可再立法

梁愛詩指,內地及全球對國家安全的概念發生改變,需要有更嚴謹的措施防範危害國家安全。(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進入尾聲,2003年曾有份推動立法的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23條立法不存在「備而不用」或「立法嚴、執法鬆」,又指今次立法並非比2003年「更辣」,而是內地及全球對國家安全的觀念有改變,法律也要與時俱進。

梁愛詩指,2003年時社會並不明白國家安全的概念,當時以為香港不會出現叛國等罪行,而經歷2019年黑暴事件讓人知道這些罪行有可能會發生,需要防止重現。她表示,經過20多年,內地及全球對國家安全的概念發生改變,需要有更嚴謹的措施防範危害國家安全。

梁愛詩認為,「國家安全」沒有「兩制」之分,國家秘密等概念引用內地,本港法庭仍會用普通法方式詮釋。她強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持續性,並不局限於今次23條立法涉及的罪行,日後若有新情況可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