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卓禧:無意顛覆國家 就不用怕立法
(大公報 記者 吳俊宏)特區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進行公眾諮詢。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校長陳卓禧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對於近日有人試圖製造有關23條立法的恐慌,他指出,必須清晰告知市民,只要無意顛覆國家主權,就不必擔憂會干犯23條。
陳卓禧表示,23條立法工作已進入「快車道」。特區政府及愛國陣營更應該反覆和耐心向關心香港未來的市民解釋情況,破除誤解、凝聚共識,爭取最大支持。惟目前境內外反對勢力出現反對23條立法的聲音,他們雖沒有直接反對,卻是遮遮掩掩地以「看似理性」的討論來進行,用所謂「條例很多問題不清晰」「很模糊」等說法,來遮掩反對立法的實質。
立法無改法治基石和原則
陳卓禧強調,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香港回歸以後經歷的多次社會政治動盪,都與缺乏完善的維護國安機制有關。特別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修例風波中的黑暴橫行,讓我們看到了香港內外反華勢力如何利用香港在國家安全立法方面的漏洞,因此市民不能被刻意抹黑23條立法的人帶偏風向,動搖了基本原則,那就是23條是憲制責任,是必須要立、一定要立。
「香港的司法制度嚴謹有效,23條立法並無改變香港的法治基石和原則,外國勢力混淆視聽,意圖造成恐慌。」陳卓禧指出,有一種製造恐慌的方式,是誤導市民誤以為自己很容易干犯國安法,例如「如果我不小心講出了不知道是國家機密的內容怎麼辦」等等。對此,陳卓禧認為,完全不必擔憂,因為香港司法制度遵從無罪推定,干犯刑事罪行的門檻很高。任何面對刑事控罪的被告,除非經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否則他們會被假定無罪。在審訊過程中,舉證責任在控方,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向法庭證明被告經已觸犯有關法例。
陳卓禧舉例,從洩露國家機密罪方面控方需要證明當事人有主觀洩露國家機密的意圖,如果當事人不知何為國家機密,就更不必說有洩露的意圖,自然也無需擔心。其二,控方需要清清楚楚地認定當事人有洩露機密的具體非法行為。其三,控方需證明當事人的非法行為確實對國家主權和安全造成了危害,有顛覆政權、煽動叛亂等重大後果。由此可見,普羅大眾並非23條針對的對象。
(來源:大公報A5:要聞 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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