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周伯展談如何解讀23條立法的深層內涵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周傾芫)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社會各界紛紛表示支持盡早完成23條立法,確保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留死角。有受訪者認為,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近27年來尚未完成的憲制責任,如今立法正逢其時;立法主要針對的是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大部分市民的正常活動完全不受影響,沒有犯罪意圖就毋須憂慮,更不必擔心會誤墮法網。
譚惠珠:23條立法絕非效仿內地法律
23條立法包括修改一些現行法例,將一些普通法的罪行轉為成文法。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譚惠珠強調,轉為成文法的意思是,把以往以普通法案例為判決根據的罪行,用條文寫出該罪行的定義,成為一項有成文法例規管的犯罪行為,絕非意味照抄或仿效內地的法律。
周伯展談如何解讀23條立法的深層內涵
香港特首政策組專家組成員周伯展,從「What Why When Who How」的邏輯角度解讀23條立法的深層內涵。
「What」:指23條立法的內容,諮詢文件共分九章,第一至第二章闡述包括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及立法必要性等;第三到第七章是對罪行方面提出的建議,涵蓋五大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
「Why」:即香港為什麼要訂立23條立法?因為要全面落實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
「When」:指現在起草正當其時。周伯展回憶,香港曾於2003年就基本法第23條啟動過立法程序,可是因為遭到反對派的大力抹黑,在當時確實挑起了不少不明所以的市民的恐懼,導致相關的憲制責任一直拖延至今。如今「愛國者治港」的局面已然形成,這條立法在立法會通過沒有懸念;且此時正值黎智英案審訊期間,23條立法此時通過,亦可與案件互為背書。
「Who」:23條立法有不同的宣傳受眾,當中包括一些對23條有疑慮的市民以至年輕人,如果政府要更好、更有效地廣泛宣傳23條立法,以達至最大效果,理應將資源集中於未夠了解23條立法的受眾上,為他們設計特定的宣傳方案,並在宣講時對症下藥。這也涉及「How」的問題,即如何廣而告之?周伯展建議,應使用受眾習慣的語言方式,例如向年輕人宣傳,就要用較為嶄新、有創意的方式,製作一些年輕人喜聞樂見的宣傳產品,這亦是特區政府要深思熟慮的問題。
梁君度:普通市民不必擔心會誤墮法網
香港獅子山文藝協會會長梁君度認為,若非出於反中亂港、顛覆國家政權的用心,市民根本就無須擔心自己的言行會違反國家安全,所作所為也不會受到限制和影響。就如市民不會隨地吐痰、隨地掉垃圾,又怎會擔心被罰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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