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評四方|從美國入籍宣誓 看23條立法重要性
文/關品方
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就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筆者認為現時推出諮詢及立法是最適合的時機,因為我們每天都看到有關審訊黎智英案的報道,披露出來的細節令人驚訝之餘,更回想到幾年前的黑暴動亂,打砸搶燒,歷歷在目。原來背後有黑手進行顛覆國家政權的陰謀,引進外國勢力肆無忌憚,如果他們得逞,後果不堪想象。當時因為香港還沒有進行23條立法,無相關法律可依,被內外敵對勢力鑽空子,亂局一發不可收拾。幸好中央政府及時為特區訂定香港國安法,才有今天的穩定局面,包括依法拘捕及審訊疑犯黎智英。案件尚在進行中,本文不宜多說,讀者自有判斷。
美西方國家的國安法其實十分嚴苛,判刑極重。2001年「911」事件之後,美國45天就完成國安法立法,包括只21天就推出法律草案並修改完善,只花了3天時間參眾兩院就審議通過了法案,隨即送到白宮,只1天時間法案就由總統簽署生效。其間美軍已發動反恐戰爭入侵伊拉克以至阿富汗,戰事逐步從中東蔓延全球各地。
英國去年修訂國家安全法後,允許警方無搜查令進行搜查、無逮捕証可以逮捕。新修訂的公共秩序法案擴大了警察的權限,示威者一旦阻路,馬上拘捕。移民英國的港人,抵埗後噤若寒蟬,原因在此。
23條立法諮詢期間,我們可充分參考對照美英的國安法,有比較才有辨別。香港回歸祖國已經超過26年,遲遲未能完成憲制責任,實在說不過去。現在估計23條立法應可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從此香港肯定將開展新的一頁,國際對香港「一國兩制」有正確理解後,自可重新出發。這是一個必然要經歷的過程。
對國家、國籍和維護國家安全等概念,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香港居民尤其是年輕一代缺乏應有的認知。轉換國籍,移民外國,是十分重要的人生抉擇。我們看一下移民入籍美國時要怎樣宣誓,會有啟發。
美國的入籍宣誓詞是:「我在這裏鄭重宣誓,我將絕對並完全放棄此前作為外國公民對任何外國君主、統治者、國家或主權的忠誠及效忠。我將支持及保護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與國外的所有敵人。我將真誠地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美國軍隊中從事戰鬥性服務。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政府領導下為國家從事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絕無任何精神上的保留、藉口或逃避。願上帝保佑我。」
所有具國家尊嚴的主權國家,在本質上都要求國民效忠國家。捍衛國家安全是國民至高無上的神聖責任。國民不可以搞顛覆叛變,不可以危害國家安全,不可以和外國的敵對勢力勾結危害國家,道理就在這裏。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護照,在捍衛國家安全方面,23條立法之後會在憲法和基本法內有明確要求。決定移民、考慮轉換國籍?需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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