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宣布23條立法公眾諮詢展開 稍後公布諮詢文件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30日)上午10時在政府總部主持「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記者會。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出席。
李家超表示,政府今日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稍後公布諮詢文件,下午去立法會作詳細介紹。他指,這是香港必須做的憲制責任。2019年「黑暴」事件可見,國家安全風險是真實的。
李家超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要「必須做」及「盡快做」。他提到,第一,這是特區的憲制責任,人大「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再次強調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第二,社會經歷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大家都明白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明白到國家安全風險是嚴重、真實、突如其來的,再加上地緣政治日益複雜,政府必須盡快修補這一塊短板,「早一日,風險少一日」;第三,在23條立法的同時,特區有責任落實「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責任及義務,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政府在進行23條立法的同時,必須同時履行有關責任,以完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的不足及短板。
李家超指,今次立法建議採取以下原則。第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在內的權利和自由;第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預防和依法懲治。
立法的方式,李家超表示,當局建議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全面應對香港特區現在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及全面落實「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讓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渾然一體,令公眾清楚掌握立法的範圍和內容。
李家超表示,今次政府制定的建議,是綜合考慮香港現時的法律、實際情況和大量外國相關法律。他提到,很多國家都根據自身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及需要,制定大量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如美國至少有21部,英國最少14部,加拿大最少5部,新加坡最少6部,澳洲最少4部,新西蘭最少2部。政府在這次立法工作,會參考及借鍳其他國家的法律。
至於文件內容,李家超說,除憲制責任、立法原則、立法方式以外,有關立法建議將包括修改一些現行法例,將一些普通法的罪行,轉為成文法;亦建議一些新的罪行,文件羅列外國的國家安全法律,幫助市民作參考及比較。文件亦會介紹現行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的短板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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