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黎智英獄中仍操控《蘋果》採編方針

黎智英被指在押中仍指示《蘋果日報》採編方針。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進行第16日聆訊。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庭上供稱,黎緊緊把握《蘋果》英文版採編方針,在入獄後仍「好有戰意」,指示張不必害怕,繼續做下去。黎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非常緊張,希望外國對中國採取敵對行動,制裁中國。

張劍虹第六日接受控方主問。張回憶說,前《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認為英文版文章內容單一,提議可以增加旅遊、飲食、文化一類的副刊文章。張就此事請示黎,黎認為會淡化《蘋果》英文版的「黃色」立場而否決提議。

黎希望外國對中國採取敵對行動

2020年8月20日,黎在內部群組要求取消與中國無關的新聞。張供稱,《蘋果》英文版當天後就沒有再報道國際新聞,並表示黎認為不應該刊登的,就「一定不可以再出」,當時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黎覺得《蘋果》已是危急存亡之秋,希望外國關注,因此對英文版分外着緊。

張又供稱,黎在《蘋果》一次內部採編會議中提出,希望外國對中國採取敵對行動,制裁中國。因為黎認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經濟金融都沒了」,《蘋果》也一定無得做。

就有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政府通緝的逃犯向《蘋果》投稿,張曾請示黎該如何處理。張作供表示,黎認為可以照樣刊登,但為了避免被指控資助逃犯,不可以向他們支付稿費。黎認為這些人可以在海外繼續發聲,因此可以給他們提供一個刊登稿件的平台。

黎2020年12月開始被還押,張在還押期第二、三日探望黎,請示經營方針。張憶述黎仍「好有戰意」,指示不必害怕,繼續做下去。張於是按照既定方針,主持內部採編會議直到他本人也於2021年6月17日因本案被捕。張形容,黎的既定方針是繼續支持「抗爭」,希望外國、西方國家關注香港情況,繼續向香港提供「援助」。

案件今日續審,控方預計可完成主問。控方完成主問後,將由辯方盤問證人。

鄒幸彤煽惑罪終審判決 恢復定罪

大公報報道,終審法院昨日頒下書面裁決,律政司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發表文章煽惑集結案上訴得直,鄒幸彤恢復原有定罪,案件發還高院法官判刑。

已解散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於2021年在網上發表文章,煽動市民參加非法集會,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2022年1月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鄒幸彤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早前開庭處理,法官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一併撤銷其定罪及刑罰。律政司再就該裁決向終院申請上訴,終院去年底經開庭後押後作書面裁決。

律政司一方早前陳詞指,不認為鄒幸彤一方可挑戰警方禁止集會決定的合法性,被告若質疑警方禁令合法性應訴諸司法覆核。考慮到國安、公眾秩序風險,不應讓社會有可「無視警方決定」的錯覺。社會人士可利用上訴或司法覆核,挑戰行政當局決定,但不同意在刑事程序中提出有關挑戰。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常任法官林文瀚和非常任法官紀立信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其中張舉能裁定,鄒幸彤一方不可在刑事法律程序中以挑戰警方禁令作為辯護理由;而李義裁定,鄒幸彤一方可以在刑事法律程序中以挑戰警方禁令作為辯護理由,但其提出的間接挑戰及憲法挑戰均不成立。雖然判案理由不同,所有判案書的結論均裁定上訴得直。

海外團體網上聯署撐港法治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有海外網民團體成立「撐香港 守法治 護公義」關注組,發起網上聯署,呼籲海外華人華僑特別是港人支持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司法機構依法審理黎智英案,反對美西方政客無端指責與惡意攻擊。

關注組提出四點主張:有國才有家,國安才能家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係天經地義;黎智英違法犯罪事實清楚,劣跡斑斑;依法審理黎智英係中國嘅事,不容外國干涉。

關注組召集人郭江偉表示,黎智英及其領導下的壹傳媒勾結美國反華分子擾亂香港社會穩定,嚴重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從庭審信息看犯罪事實清楚,但美西方政客和傳媒卻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妄圖干擾香港司法實踐。有感於海外輿論場聲音失真失衡,大家商討後一起搭建這個平台,希望海外華人特別是港人能勇於表達訴求,傳遞真實聲音,讓西方政客和民眾看到真實的民意。

郭江偉還表示,對於聯署結果沒有設定目標,會視情況優化後續安排,期望海外華人踴躍參與。聯署現已開設中文版和英文版,會適時考慮推出其他小語種版。作為民間團體,技術水平有限,希望美西方政府和民間黑客組織手下留情,不要攻擊破壞,不要逆民意。

有網民留言表示,作為在迪拜經商的海外遊子,更能理解什麼是「國泰民安」,希望香港好,就要維護國家安全,不能縱容漢奸。還有來自菲律賓的網民表示,一定支持香港,不做美國棋子,只有依靠國家才能繁榮富強。

透視鏡|讀得懂,聽得明

文/蔡樹文

為了推廣基本法第23條立法,特區政府將設立專隊,向商界及國際社會做好解說,亦會設「應變反駁隊」,針對敵對勢力網絡抹黑,特別是在社交媒體作出反擊澄清。

政府設立專隊及「應變反駁隊」進行解說及文宣工作,是汲取過往經驗,不能低估在立法過程中,敵對勢力的破壞力。做好23條立法解說工作,可視為推動國家安全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須知法律條文涉及專業字眼,廣大市民未必可以完全讀得懂,聽得明,當局在解釋法例時,需要深入淺出,務必令老百姓充分了解法例內容。

廣大市民對法律條文有深刻的了解,如同接種了疫苗,對妖言邪說有免疫力,向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說不,齊心護國安,香港社會自然更加安定繁榮。

(來源:大公報A2:要聞 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