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環保署:不鼓勵物管「包底」 「綠在區區」日後可換垃圾袋

環保署指日後「綠在區區」積分可換取指定垃圾袋。(環境局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垃圾收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今日(16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不鼓勵物管公司為市民「包底」。她指,靠清潔承辦商「包底」違反政策原意,令垃圾收費形如虛設。

胡勁欣指,垃圾收費是希望市民為自己製造的垃圾負責,若一家四口需要用起碼20公升的垃圾袋,估算分類取出回收物品後只需要用10公升或15公升的垃圾袋。她重申,非牟利活動可以派發指定垃圾袋不需要事前申請,但牟利活動除非得到署方同意,一律禁止派發指定垃圾袋,例如超市消費滿一定金額送指定垃圾袋屬被禁範圍。

胡勁欣補充說,市民日後可在「綠在區區」利用回收物儲的積分換取指定垃圾袋,毋須付款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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