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勳倡提升北都辦編制與職能 研設專屬法例提速發展

劉國勳今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多項倡議加快北都發展。(受訪者供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發展北部都會區乃特區政府施政重點之一,去年發表《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深化《發展策略》,將理念和策略轉化為具體項目和行動。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立法會新界北議員劉國勳今日(8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多項倡議加快北都發展。

劉國勳倡議提升北都辦編制與職能,認為去年6月成立的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下稱「北都辦」)的組成過於單一,人員主要來自規劃及工務部門,難以應付及全面策劃北部都會區的龐大發展。他指出,北部都會區的規劃不限於房屋,更是以產業帶動、基建先行為主軸,是都會的建設,對比南沙、橫琴、前海等大灣區發展重要片區,其相關部門人員眾多,來自規劃﹑商務﹑產業﹑民生等多個範疇,建議特區政府可作參考,提升北都辦編制與職能。

劉國勳建議引入城市營運慨念,以「片區統籌」模式發展及招標,將一個綜合片區包括住宅、商業及政府公共設施等打包式整體招標,或與企業合作發展。綜合招標可避免過去新發展區中或私人項目中,住宅項目入伙後仍未有商業或政府配套,居民變成開荒牛,片區模式可令發展更加完整。

劉國勳建議研究設《北部都會區條例》,在各方面拆牆鬆綁。(受訪者供圖)

劉國勳指出,北部都會區作為綜合發展的都會,涉及範疇多而廣,除硬件建設外以外還包括環境﹑通訊﹑創科及產業落地等等,加上未來或者會有不少新試驗模式會在區在試行,建議研究設《北部都會區條例》,在各方面拆牆鬆綁,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為北部都會區發展提供法例上的空間,同時可以考慮賦權北都辦有更大的決策權。

劉國勳建議引入城市營運慨念,以「片區統籌」模式發展及招標。(受訪者供圖)

劉國勳表示,北部都會區是香港的新中心、大灣區的中心、首個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作規劃的中心,必須以新思維、新政策、新速度,建設北部都會區,包括:

一、部門須改變過往新界北是邊界的思維,調整或引入更多城市發展的彈性,加快發展。例如發展審批地區圖及綠化地帶是政府約束新界發展的工具,例如綠化地帶其規劃意向清晰指明是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

劉國勳認為,既然北部要發展成為都會,應大幅調整,例如修改的分區計大綱圖的(OZP)註釋,讓即將納入發展的鄉郊地帶,與市區規劃看齊,減少不必要審批、鼓勵過渡性發展,令行政程序更靈活及快捷。另一方面,應調整「綠化地帶」規劃意向,全面審視綠化地帶,善用土地資源,將生態價值不高的綠化地帶改劃發展,支持或輔助北都區市區發展的土地用途。

二、過去政府部門主要擔任監管及把關者,而北都的發展是產業帶動,劉國勳認為,政府角色需改變,調整公共行政思維,轉為促進﹑服務型政府,包括:擴大「項目促進辦事處」中央統籌角色,發展局以往設立「項目促進辦事處」跟進較大規模(提供超過500伙)私人發展住宅項目在規劃、地政、屋宇等動工前的發展審批申請,北都發展涉及範疇廣,建議把「項目促進辦事處」中央統籌角色擴展至非住宅主要項目,例如北部都會區中創科項目,商業項目,大學城等,具體項目可由相關政策局政策支持推薦。

他續指,要強化現時投資推廣署及引重點企業辦公室下招商引才小組,除為企業提供一站式的諮詢服務,亦設項目管家,主動協助企業在業務規劃、廠房選址、科研對接、政策/資助申請、人才招聘等。推出產業政策包,包括產業政策如何落地,如何招商引資等,甚至與深圳推出兩地聯合政策包,讓香港與深圳的創科合作上不斷深化。

劉國勳又建議,北部都會區進入發展期,需簡化行政程序,配合發展,包括:增加彈性,減少不必要審批程序,例如研究提高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經常准許的土地用途(第一欄用途) 」的項目及彈性,以減少頻繁修改圖則;設立標準項目清單及標準租值/補價,項目清單讓部分常見的臨時建設或常見項目訂立應急標準,亦可參考「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機制」,簡化其申請或豁免部分手續;下放部分審批予專業人士,以獨立專業監管配合政府複檢及執法。

劉國勳表示,鼓勵持續落實《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加強及實踐行動綱領,加快對於北部的發展與支持。他相信,政府對北部都會區將會積極配合產業發展,利用北部巨大的潛力及經濟商機,為香港帶來新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