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劉宏葆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監委對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宏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宏葆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違背新發展理念,在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中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公務出行中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收受他人所送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為官不廉,利用職權將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報銷,安排下屬單位用公款購買禮品;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發展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宏葆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宏葆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及孳息一併移送。
劉宏葆簡歷
劉宏葆,男,漢族,1964年7月生,河南光山人,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年7月至1991年9月,河南省光山縣第二高中教師;
1991年9月至1994年3月,浙江大學哲學社會系科技哲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4年3月至1994年12月,待業;
1994年12月至1998年10月,華南理工大學社會科學系講師;
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在廣州市政府研究室綜合處工作;
2001年3月至2007年3月,歷任廣州市白雲區科技局副局長、局長;
2007年3月至2011年8月,歷任佛山市禪城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高新技術產業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市發展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禪城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年8月至2016年6月,歷任德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德陽市委副書記;
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歷任成都市副市長、市委常委;
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任四川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書記、局長,省自然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任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書記、局長,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局長,自然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2021年8月至今,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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