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理大生認參與暴動 囚35至38個月

5人涉理大暴動案被判囚。(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曾遭大批黑暴分子佔據,警方於理大一帶拘捕逾1200人,當中4男1女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暴動罪,今日(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5至38個月。

被告為林子澄(又名林銘堯,24歲)、姜祖育(25歲)、姜紹熙(24歲)、陳蘊儀(25歲)及陳超卓(25歲),案發時除了陳卓超為理大畢業生,其餘4人均為理大在校學生。5人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1至14日,在香港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於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有周詳計劃和事先準備,有組織地分工及短時間內籌集大量物資,參與人數不少,暴力程度高,暴動範圍大。法官又指,本案發生後才會發生之後理大及其一帶更暴力的事件,因此之後的暴力事件亦會納入量刑考慮。因應林子澄及早認罪,因此被判入獄35個月,其餘被告在開審前才表明認罪,考慮個人因素後分別判監36至3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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