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專訪|胡漢清:美所謂制裁「法案」屬非法恐嚇行為

胡漢清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採訪,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向讀者分析所謂「法案」的不合理且不合法性質。(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悠然)美國國會議員早前提出所謂「法案」,要求將香港律政司司長、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警務處處長,以及多名法官和檢控官列入所謂「制裁」名單,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特區人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香港資深大律師胡漢清今日(7日)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採訪,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向讀者分析所謂「法案」的不合理且不合法性質。

胡漢清表示,中央授權香港立香港國安法,是最高的誠意,有了國安法,大家才有平穩的生活。胡漢清指出,每個國家都有處理國安問題的方式,美國為應對國安問題,專門在古巴設置關塔那摩灣拘押中心,也就是俗稱的「黑獄」,而新加坡實行《內安法》,可施行預防性拘留。他又舉例,加拿大也有「一國兩制」,一邊是法語一邊是英語,大陸法和普通法並存,儘管如此,在加拿大也只有一套國安標準。他質問,美國有自己的國安法,為什麼不允許中國香港有國安法?

胡漢清指出,香港是一個國際化城市,是全世界最多非本土人士居留的城市,居港人士最清楚香港的自由程度,而不是由美國來隔山打牛,所謂制裁「法案」,根本就是他們為了私人利益的政治行動。

胡漢清認為,美國國會議員提出「法案」,在一個實行普通法的國家是匪夷所思的行為。胡漢清解釋,美國國會是立法單位,而非行政單位,根據美國憲法規定三權分立,國會無權督導外交,因此,國會議員提出的制裁「法案」屬作秀行為,美國聯邦政府亦不支持此草案,美國國會一意孤行,甚至可能存在違憲行為。

美國這種行為既不符合美國憲製,也不符合國際法。胡漢清說,國際法不允許干預他國內政,而美國卻妄圖干涉中國的地方政府——香港特區的內政,換個角度,是否北京人大常委干涉美國某一個州的內政也同樣合理?這顯然是說不通的。

普通法的精神強調「程序公義」,胡漢清表示,美國無視香港700萬人口心聲,企圖通過干預香港司法摧毀香港司法制度,根本想摧毀香港經濟自由和繁榮。胡漢清指出,香港回歸以來,中央政府授予香港經濟自治,因此,香港有貿易主導權,能在全世界設立香港經貿辦事處,亦設香港駐美總經貿專員向美國國會解釋香港貿易經濟與社會情況,而在去年,美國通過停止香港駐美經貿辦事處草案,完全切斷溝通的渠道,美企圖打瘸香港司法制度,也是變相令在港美國人的投資失去司法保障。美議員提出制裁「法案」,並沒有遵從「程序公義」,毫無公信力可言。

在所謂的「法案」制裁名單中,除了相關司法機關相關人士及政府官員,還有不少私人職業大律師,他們都是出名的法律學者,甚至是英美普通法系統裏自由前衛的法官和律師,若受到美國制裁,則相當於失去與西方社會交流的機會。胡漢清指,美國這種行為屬於非法的刑事恐嚇,是黑社會行為。香港大律師制度規定律師不可挑選客人,美國的行為是恐嚇全港大律師,目的是不讓全港律師接手國安相關案件,從而令中國香港沒有國安,因此,香港大律師公會也強烈反對。胡漢清呼籲,美國不應在外交上走到破釜沉舟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