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圍堵警行動基地 9人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10月黑暴肆虐期間,網上有人惡意謠傳警方於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內測試催淚氣體,召集暴徒到基地外非法集結、堵路及以鐳射筆照射警方,其間多人被捕。其中12人包括3名案發時僅13歲至14歲的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9人開審前認罪候判,餘下3名不認罪被告繼續受審。
12被告為彭國豪、吳顥筠、張家俊、鄧泓祥、陳樂期、伍栢衝、關善瑜、吳鈞怡、王靜儀及3名少年。除被告吳顥筠、陳樂期及案發時14歲男學生不認罪外,餘下9人承認非法集結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
承認案情指,2019年10月30日有網上帖文煽惑圍攻大興警察行動基地,以對據稱警方於兩日前在該基地內進行的催淚彈訓練作出抗議。當晚約8時50分,有約200名暴徒在良運街近基地外集結,有人辱罵警員及以鐳射光照射警方。當晚9時30分,暴徒行動升級,拆除行人路鐵欄連同雜物堵塞良運街行車線,又干擾震寰路與良運街交界的交通燈,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阻礙和滋擾。
警方及多家媒體均拍攝到當晚在案發現場上述非法集結的情況,其後警方於逸生閣地下大堂看到大批暴徒進入升降機,警方追入住宅大堂截停彭、伍、關、吳、13歲及14歲男被告;其後又在輕鐵建生站附近拘捕張、鄧、王,其中鄧曾跳下路軌逃到對面月台,警員並於14歲男被告背囊搜獲一支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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