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總傷人案|17歲被告還柙12月再訊 精神科報告顯示適合答辯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金鐘政府總部外月初發生持刀襲擊事件。一名17歲少年在政府總部外,涉嫌用刀襲擊男保安員,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庭上透露,精神科報告顯示他適合答辯,押後至12月14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17歲被告梁凱華,報稱學生,被控於2023年10月4日,在金鐘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樓職員入口,非法及惡意傷害劉志偉。本案在10月5日首次提訊,控方當時申請將案押後兩星期,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或會否有其他建議。
控方今表示,報告顯示被告適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錄取證人口供,同時索取傷者的醫療報告。控方繼續反對被告保釋,被告有保釋申請,裁判官聽罷陳詞後,駁回保釋申請。被告保留每8天覆核保釋的權利,將於10月27日再被帶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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