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差罪成判囚 「初選」案律師上訴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47名攬炒政棍因「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前年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當日,辯方律師丘律邦要求進入法院,但4次拒絕向設立封鎖區的警員出示文件證明自己是律師,遭裁定「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成,判監7日,他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高院昨日(12日)聆訊處理。上訴方提出,丘已向警員表明律師身份,不應被阻撓入法庭。法官陳仲衡則指,「我係律師」非萬試萬靈咒語,應向警員出示證件。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判決。
35歲的上訴人為丘律邦,被控於2021年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代表上訴人的律師質疑警方沒有合法權限在法院外設封鎖區及做人流管制,指丘案發時真誠地相信警方沒有權阻止與案有關的律師進入法院。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莫韻妍則指,上訴人拒絕向警員出示證明文件,旨在為難警方和「製造麻煩」,且警員和律師互不相識,「唔係着西裝打呔、攞住一疊紙就係律師,就可以喺法庭自出自入、行來行去」。
至於刑期上訴,上訴方指整件事件歷時只有約2分鐘,丘的行為未有嚴重阻撓警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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