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英國千篇一律的「誣告書」
文/梅若林
英國日前又再發表所謂「香港問題半年報告」,一再重彈那套抹黑香港國安法的老調,並繼續對本港重塑區議會、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等情況顛倒是非。英國近年不斷炮製一堆千篇一律的「誣告書」,騙不了港人,更騙不了國際上的有識之士,只能一再反映英國仍然沉溺在其殖民夢囈。
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讓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例如,政府統計處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年中香港人口臨時數字為7498100人,較去年同期增加逾15萬人。加上近日舉辦的「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吸引數以千計世界各地的政商界要員來港,也說明國安法對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作用得到了國際上越來越多有識之士的認同。
英國安法才是真正擴權
英國不但從來沒有資格對香港國安法說三道四,更重要的是英國國會7月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案》,把「外國干預」列為重罪,具有「域外效力」,甚至還包括毋須法庭搜查令即可行使搜查權,並採用全方位的「大包圍」式定罪。所謂的「報告」蔑稱國安法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國安問題之外,又用禁制「獨歌」和黎智英案等來說事。那英國國安法呢?
先是所謂「外國干預」語焉不詳,法例又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要求所有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任何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向政府登記,而且適用範圍還不僅限於政治範疇。條文甚至沒有規定控方需要證明「外國勢力是誰」,只要證明相關行為與外國有任何關係,包括公司間的聯繫,即可告罪成。這基本上是賦予政府擁有全方位的檢控權力。
新法例還容許相關案件可以隨時禁止公開審訊,而且英國警方只要有「合理理由」,就可以禁止疑犯離開住所,或強制其身處某一處所長達五年,以及禁止使用電腦、手機等。甚至可在緊急情況下,毋須事先獲得法庭授權而行使搜查權力,違反了最基本的人權。
再說黎智英案,英國外相克萊弗利又是以新聞自由來做藉口,試圖以對方擁有英國國籍來為之開脫。但事實上,黎智英並非因為發表批評政府的言論被捕,而是因為他是反中亂港組織的幕後黑手和金主,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警方國安處是依法採取行動。再者,難道有外國國籍就可以凌駕於法律,在香港橫行霸道嗎?那英國為何又在新國安法中加入「外國干預」罪?這無疑是自打嘴巴。
「報告」公然破壞法治精神
香港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並按有關人士、機構或組織的行為執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克萊弗利針對香港執法行動的言論乃惡意捏造,更是從根本上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英國自詡法治國家,卻公然破壞法治精神,這才是最讓人感到震驚的地方。
近年來,英國貧困人口不斷增加,民眾生命權和健康權受到漠視,少數族裔生活狀況持續惡化,刑事犯罪率屢創新高,英國早已不是昔日的「日不落帝國」。但香港呢?香港回歸祖國後魅力不減,在「一國兩制」實踐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得天獨厚優勢得到更大的發揮空間,香港能以自身所長,貢獻國家所需,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除了經濟發展上成就斐然,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後,香港特色的優質民主之路也是越走越寬廣。
現在的香港和英國,就像是世界「東升西降」的縮影,早已變成了「日落帝國」的英國,有些人仍拒絕接受自己早成「二流國家」的現實,他們仍帶着傲慢的態度來看待今日的香港。因此英國仍在妄想充當「教師爺」,倚着從來不存在的所謂「監督權」,繼續自說自話,甚至歪曲事實真相來對香港說三道四,這無非是一邊懷念昔日的帝國榮光,一邊自我滿足。所謂的「半年報告」,本質上就是半年一度對這種心理不平衡的宣洩。
正如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英方無視香港社會海晏河清的大好局面,妄想用一紙報告蠱惑人心,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對涉香港國安法案件審判橫加干涉,只會暴露英方指鹿為馬的醜惡嘴臉和見不得香港好的卑劣用心!
(來源:大公報A13:評論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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