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 | 虛擬資產的虛虛實實

文/黎岩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爆煲風波持續發酵,由此引發的對虛擬資產交易的質疑,進一步帶來了對證監會及金管局監管失職的質疑,並進而引發對特區政府大力推動數碼金融市場發展的質疑,凡此種種,在警方已經循金融詐騙刑事罪案方向調查JPEX交易內幕之際,社會有聲音對監管當局的疏於監管強烈不滿,亦因此,除去對交易操控者的刑事罪責調查之外,是否還應該問責監管機構是否失職。

證監會早前點名警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集團旗下的實體,完全沒有獲得證監會發牌或申牌的情況下,利用網紅及場外找換店大肆推廣JPEX有關服務及產品,明顯地屬於「無牌駕駛」。警方14日接獲證監會的相關轉介,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事件。經調查後,昨日於港九各區分別拘捕4男2女,他們涉嫌「串謀詐騙」,現正被扣留調查,其中就有大律師林作。截至昨日下午2時,警方共接獲1408名人士就相關事件報案,當中涉及的金額約10億元,平均每位投資者損手逾70萬元。

其實,本月13日,JPEX就爆出「出金」提現困難,顯示其經營運作存在明顯的問題。然而,在警方接手調查並拘捕多人之後,令外界蹊蹺疑惑的是,JPEX昨日傍晚又發表「義正詞嚴」的公告,裝腔作勢地喊冤辯解:對證監會點名警告並轉介警方執法的做法表示極度失望,又說平台一直着手於牌照制度的過渡寬限期結束前,依法依規申領經營牌照。且為配合加密貨幣監管制度做好準備,並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保持溝通。JPEX竟然表示,還將繼續營運下去,緊急提幣申請的專責小組仍將繼續為用戶提供優先提幣的協助。

JPEX的公告證明了事件的諸多方面,其中最為核心的一點就是,作為交易平台,客戶不能隨時自由「出金」提現,也意味著客戶的投資極有可能泥牛入海打水漂。為此,JPEX只是輕描淡寫地表示,將會積極協助客戶提幣變現,至於能否成功,平台將不會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

JPEX公告辭藻可謂相當之高大上,謂自經營以來﹐一直秉持着建構Web3.0世界的理念﹐並致力於世界各地推動區塊鏈行業及加密貨幣市場的發展。當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將未來重點發展置於WEB3.0項目時﹐JPEX團隊決意將發展重心轉移至亞洲地區。言下之意,JPEX為本港金融創新發展及金融中心建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縱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證監會不能一棍子打死。

JPEX甚至將自身經營不善導致客戶無法提現的交易困局歸諉於證監會的嚴格監管,稱證監會未實踐承諾,對JPEX不斷施以不公平的壓力對待,甚至發信至JPEX所有的合作夥伴,要求解除與平台的合作。證監會9月13日發表一份針對JPEX的聲明,更導致平台所合作的第三方造市商惡意鎖定資金,從而出現經營困難。

縱觀事件前因後果及其脈絡,可以看出,根本原因在於證監會於今年6月推出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該指引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根據指引,海外平台若未獲牌照,即使透過廣告、KOL等方式招攬散戶,也屬刑事罪行。經營者必須申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牌照。對於不想申領牌照的營運者,應以有序方式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證監會現時已向兩間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公司發牌,包括「OSL數字證券有限公司」及「Hash Blockchain Limited」。

問題其實不在申領牌照,而恰恰在於其中一項寬限:在今年6月1日前已於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可於不違反限期前(即2024年5月31日)在香港繼續其業務。但如欲繼續在港經營,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正是因為有這條規定,JPEX便可以堂而皇之地放心大膽地在無牌照缺監管的情況下繼續運營。

這也就出現了一個悖論,證監會允許已經在本港開展業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無牌經營至2024年5月31日,現在又以無牌經營為理據出手懲戒JPEX,JPEX自然會發出廣而告之的公告,在全世界面前喊冤叫屈。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正因為投資者對虛擬資產交易一知半解不明就裡,而交易平台本身或缺乏透明度,運作未必穩健,投資者可能會血本無歸。另外,許多平台都有免責聲明,即使他們丟失投資者的虛擬資產,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如平台倒閉、停止運作、欺詐、違約或失竊等,投資者或會全數損失存放在這些平台上的虛擬資產。更為可怕的是,許多平台的交易後台甚至置於海外,完全不受本港監管,一旦出現爭拗,投資者可能難以提出申索或循法律途徑獲取賠償。

據市場統計,目前全球有超過兩萬種虛擬資產,部分非同質化代幣,已演變成完全不同比特幣這種可見可視的數碼代幣,而成為名副其實的虛擬資產。至於由虛擬資產衍生的諸多關聯投資產品,更具有相當程度的投機炒賣性質。總之一句話,虛擬資產投資風險大,市民要謹慎。

當然,香港作為全球區域金融中心,也是國家「十四五」規劃建設的八大中心之一,維護良好有序的金融市場運作攸關重要,金管局切勿急於求成,拆墻鬆綁,自毀長城,以廢除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防火墻,去求得虛擬資產的鑼鼓喧天,在無法保障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只會動搖外界對本港金融市場的信心。資產是虛擬的,但交易卻是真金白銀,是實實在在的,自然,監管就應該實實在在到位。因此,加強必要的監管,嚴格發牌制度,監控虛擬資產的實際運作,甚至通過實體銀行監控虛擬資產的資金流向,通過大數據實時監控平台交易,並非無可能,並非不可為,只是為與不為,監管就是要防患於未然,若果每一宗都要等到無法自由變現提現至爆煲才出來監管,那就是疏於防範疏於監管,那就是失職,就應該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