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邨一肉檔以冰鮮冷藏肉充當新鮮肉 食環署展開釘牌程序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部分肉類。(政府新聞處)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大埔區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食環署今日(5日)表示,正展開程序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人員亦就該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人員在大埔太和邨街市的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約323公斤懷疑冰鮮或冷藏牛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一個牛肉樣本進行防腐劑檢測。食環署表示,如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稱,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發言人續指,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當局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