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無業男13年前猥褻4歲堂妹 判監48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7歲無業男子13年前以購買音樂盒為誘因,七度要求4歲堂妹為他手淫口交,與堂妹舌吻及非禮下體,亦曾企圖與堂妹性交,堂妹前年憶起性侵事件後多次割脈。被告今日(18日)於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企圖與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等七罪,被判監禁48個月。
案情指,受害人X與祖父母同住,被告L.H.Y.年少時經常到訪祖父母家過夜,X的父母亦交託X予被告照顧。2010年4月至9月期間,14歲男被告指他會買音樂盒予4歲X,多次要求X為他手淫及口交,他為X舔陰又觸摸X的下體,X認為與被告舌吻十分噁心,但一直對她應否告知家人感困惑。被告亦曾試圖把陽具插入X下體但不果,被告警告X不要把非禮事件告知他人,事後被告從沒買音樂盒予X。
X三年前重想起遭被告非禮的事件後傷感,產生自殺意圖並割脈,前年入院治療一星期後,繼續接受精神科治療。X與精神科醫生會面時提及涉案事件,被告前年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年僅14歲時沒有性經驗,曾要求4歲的X為他手淫及口交,但不能記得性侵事件的詳情,忘記為何會企圖把陽具插入X下體,他表示對X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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