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國安逃犯 終身追捕

去年5月,羅冠聰與郭鳳儀等反中亂港分子在白宮外展示「港獨」旗幟。羅冠聰Fb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藍松山、林熹)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前日宣布懸紅通緝8名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逃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強調警方這次行動是履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應當和有效做法,對此完全支持和贊成。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國安法有域外效力,特區政府會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竭盡所能,終身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以及其背後勢力,「無論他們逃到天涯海角,我們都會終身追捕這些罪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示,警方還會切斷他們的資金鏈,及查出他們在香港或者外國的聯繫人、同黨及背後提供資金的幕後金主。任何人如果協助、教唆或以資金資助這些人繼續從事危害香港安全或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明知這些人危害國家安全而在網上眾籌並繼續為他們籌款的話,均有可能違法。 

強調國安法有域外效力 特區政府會盡一切合法手段追究法律責任

李家超表示,警方是次發出通緝令,是希望社會知道,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罪犯罪行非常嚴重,特區政府一定會追究到底。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用盡一切方法追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我們執法必嚴,並會用盡所有可能性。」無論警方用什麼方法拘捕這些罪犯,一定會按實際情況去進行,「我們與不同地區均有不同的警務合作,亦相信在終身追捕這些疑犯時,我們很相信一定有空間,不會讓他(們)逃之夭夭。」

他補充,這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做出有關行為,定有其背後的勢力,特區政府會調查,「這些背後勢力可能不會停止,但特區政府追捕和打擊他們的力量亦不會停止。」

通緝各懸紅100萬

通緝者親友可報料領賞格

「這次懸紅,我相信會令很多奉公守法的市民,以及認為應該竭盡所能維護國家安全的公眾人士,會樂意提供任何消息。」李家超呼籲,任何公眾人士都可幫助警方拘捕這些被通緝者,警方會保密處理。提供線索者可根據懸紅通告按實際結果獲得賞格,包括通緝人的親戚朋友都有資格,歡迎他們提供被通緝者的資料。

被問到警方高調公布通緝行動是否與日前有所謂「人權組織」向華盛頓當局發信,鼓吹美國政府應拒絕邀請他出席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有關,李家超指出,個別人等出於政治原因或政治利益行事,他不會懼怕任何政治壓力,會做正確的事,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特首的憲制責任。

調查在港聯繫人金主等

鄧炳強昨日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時指出,這些人以為自己「走佬」去外國就可以任意妄為,繼續進行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這些企圖危害香港法治及危害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事情,必須要嚴懲,必須要依法追究,亦必須要向香港市民講出他們這些危害香港及國家的惡行。」

除了通緝有關人等外,警方同時會切斷他們的資金鏈,包括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他們的財產,及查出他們在香港或者外國的聯繫人、同黨及背後提供資金的幕後金主。鄧炳強表示,是次懸紅的作用是要獲取針對這些人的資料,日後能夠將他們拘捕及檢控。「我們有很多工作在做,包括我剛才所說,他們背後的金主是什麼人,聯絡的是什麼人,我們可能透過找到這些人,能夠獲取更多證據。」

鄧炳強提醒市民,任何人如果協助、教唆或以資金資助這些人繼續從事危害香港安全或國家安全的行為的話,有可能違法;如果明知這些人危害國家安全而在網上眾籌並繼續為他們籌款,亦有可能違法,「你們要認清這些通緝犯的真面目,他們想危害香港及國家安全。千萬不要被他們煽動,更加不要協助、教唆或為這些人提供資金協助,因為這樣你有機會違法。」

【特寫】鄧炳強促羅冠聰自首 法庭上給證據見真章

是次被警務處國安處通緝的8人,均在社交平台或接受媒體訪問時聲言不會認罪,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點名狠批通緝犯之一的羅冠聰,強調香港的執法部門會窮一生精力去將之拘捕回來,「今日你還有些利用價值,可能外國仍有些保護傘保護着你,他朝當你沒有利用價值時,你就會變為一個棄卒。」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會見記者時呼籲8名被警方通緝者自首,表示被通緝者要終結被通緝的生涯,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自首。自首者可以在香港國安法下獲得法庭考慮減刑,「否則他會是終身被通緝,日日擔心被拘捕,在惶恐中度日。」

自動投案或從輕處罰

鄧炳強見記者時則點名羅冠聰是「現代漢奸」,指他在社交平台發文中「厚顏無恥地回應指自己是做合理、合義的事,亦叫我們公開證據,但又拒絕回港。如果他認為自己合理、合法、合義,我請他回來香港。屆時,我們會於法庭內向全香港市民展示我們所有的證據。」

「這些如像縮頭烏龜的行為,吃人血饅頭的行為,在外國你就享受榮華富貴,那些在香港被你煽動的青少年就要受法律制裁及承擔法律後果。」他狠批:「我希望你想一想,希望你拿出你的勇氣,拿出你做人的尊嚴,以及拿出你的良知,回來香港自首。」

鄧炳強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三條,如果這些被通緝者自動投案、提供自己的罪行或揭露其他人的罪行,就有機會獲從輕處罰。

容海恩籲袁弓夷投案

被通緝者之一袁弓夷的兒子袁彌昌之妻、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亦呼籲袁弓夷盡快回港投案,才是對家人、對國家負責任的做法,又稱如果袁弓夷認為自己沒有違法,返港接受審訊就可以「還回清白」,但如果繼續潛逃,會給其他人一個明知道是錯事依然繼續去做的印象。

她透露,2019年修例風波前,與袁弓夷有在家庭聚會中見面,但修例風波後已沒有見面,自身也與對方沒有聯絡。她批評袁弓夷的反國家行為極端,「道不同不相為謀」,因此去年就聲明跟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自己作為律師,亦是袁彌昌的太太,她不會叫袁彌昌不見袁弓夷,袁彌昌何時跟其父親聯絡應該交給他自己決定,但自己有責任提醒丈夫要小心,尤其是牽涉錢財方面。 

市民力挺追緝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代表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向警務處處長遞交信件,表達市民對香港警方依法通緝8名反中亂港分子的支持,強調警方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天經地義,符合香港社會的共識和市民心聲。

各界:依法追緝國安逃犯 各國各地通行做法

香港多個團體發表聲明,表示香港警方通緝該8人是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精神的必然之舉。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香港警方此舉於法有據,符合法治精神和各國各地的通行做法。

香港友好協進會表示,被通緝的8名反中亂港分子長期勾聯外部勢力,四處公開煽動分裂國家、顛覆政權,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必須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該會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全力打擊並追究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符合法治精神和各國各地的通行做法,呼籲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共同維護好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大局穩定。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以來,反中亂港組織紛紛瓦解,香港政治恢復穩定,香港社會從以往的動盪回歸到經濟民生建設中,經濟展現出更大的活力。然而,仍然有一些反中亂港分子不甘心失敗,潛逃海外後仍然與西方反華勢力沆瀣一氣,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大聯盟呼籲香港各界及廣大市民,團結一心,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支持警方國安處嚴正執法,同時必須正確認識「一國」的安全底線越牢固,「兩制」才有更多空間。

新界鄉議局表示,該8名反中亂港分子長期以來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證據確鑿。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在香港以外地區針對香港實施國安法規定的犯罪亦同樣適用。該局強調,警方通緝8人是依法辦事的正義之舉,也是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精神的必然之舉。新界鄉議局呼籲社會各界珍惜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自覺與反中亂港分子割席,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政界:維護國安沒有「局外人」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日前發出懸紅通緝8名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多個香港政團發表聲明表示支持,並強調「維護國安沒有『局外人』」,呼籲香港各界共同築牢國安防線,攜手守護香港美好家園。

經民聯昨日在聲明中表示,中央政府及時制訂及實施香港國安法,恢復社會秩序,對推動香港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發揮關鍵作用。不法分子竄逃外地後,變本加厲地從事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企圖破壞香港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聯盟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緝捕涉案者歸案。聯盟呼籲香港各界共同築牢國安防線,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同心協力推經濟、惠民生,攜手守護香港美好家園。

自由黨表示,在2019年修例風波後,8名在逃亂港分子以及其同夥竄逃外地,更繼續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警方必須要將所有相關人等繩之以法,並依法嚴正處理。

該黨強調,香港國安法給予警方域外效力,亂港分子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又呼籲有關人等回港投案,或可減輕處罰,若任何市民有上述在逃者的任何資訊,亦應盡快向警方提供。

立法會「A4聯盟」楊永杰、梁文廣、張欣宇、林素蔚表示,香港國安法頒布落實後,多名反中亂港頭目畏罪竄逃至外國,繼續與外部反華勢力狼狽為奸,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乞求外國對國家、對香港實施「制裁」,繼續從事顛覆活動,賊心不死,試圖在港製造混亂和恐懼,煽動仇恨和矛盾對立,企圖阻撓香港由治及興的進程,對國家和香港構成了嚴重的國安風險,警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安法,震懾遏制反中亂港分子的犯罪行為。

(來源:香港文匯報A02:要聞 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