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潛水器未獲認證 國際水域使用避監管
香港文匯報報道,參觀鐵達尼號殘骸的「泰坦號」潛水器截至昨日仍然失聯,其所屬美國旅遊公司「海洋之門」的問題陸續曝光。《紐約時報》報道稱早在2018年,公司時任營運總管和多名船舶專家就曾警告,泰坦號沒有通過知名海事機構認證,貿然出航下潛很可能出現「災難性問題」。然而海洋之門以「阻礙創新」為由,不願支付認證費用,甚至為規避監管讓潛水器只在國際水域使用,為今次事故埋下禍根。
所屬公司稱阻礙創新拒付費 無視「災難性問題」警告
報道披露2018年1月,時任海洋之門公司海洋營運事務總管洛克里奇發布一份措辭嚴厲的報告,指出泰坦號需要進行更多測試。
觀景窗認證1300米水深工作
法庭文件顯示,洛克里奇獲悉泰坦號上讓乘客觀察潛水器外部景色的觀景窗,僅獲認證在最多1,300米的水下工作,與參觀鐵達尼號需下潛的4,000米相去甚遠,「付費乘客不會被告知這一點,下潛到極限深度時,(潛水器)會對乘客構成潛在危險。」
38專家聯名致函警告CEO
洛克里奇的報告發布兩個月後,美國海事專業機構「海洋技術協會」下轄「載人水下載具委員會」的38名專家,也聯名致函警告海洋之門行政總裁拉什。信中指出,海洋之門對泰坦號有「誤導性營銷」,聲稱其性能達到或超過行業認可組織「挪威船級社」(DNV)的認證標準,實際卻從未經過DNV的安全認證,建議公司應讓潛水器通過至少一間同級機構的檢測。
洛克里奇表示,他曾敦促海洋之門讓泰坦號接受檢測,卻被告知公司不願支付相關費用。公司其後解僱洛克里奇,在對簿公堂時聲稱他不是工程師,涉嫌外洩公司機密,強調針對泰坦號強度進行的聲學檢測,優於洛克里奇所說的必要檢測。訴訟直到2018年底才以雙方和解告終。
前乘客稱每次都短暫失聯
載人水下載具委員會主席科嫩也披露,拉什曾向他抱怨產業標準會「扼殺創新」。海洋之門公司翌年在官網刊文,承認潛水器未獲監管機構認證分類,聲稱相關程序需時多年,且監管機構不會規範實際操作,「多數海上事故是人為操作失誤而非機械故障造成……在創新項目投入測試前,讓一個外部機構施壓,是令人厭惡的做法。」
北卡羅來納州坎貝爾大學海事副教授梅爾科利亞諾解釋,與傳統船隻不同,潛水器幾乎不受監管,例如泰坦號是由一艘懸掛加拿大國旗的母船承載,在大西洋公海下潛,「美國1993年頒布《客船安全法》監管載客潛水器,要求其必須在海岸防衛隊註冊,但泰坦號的母船並非在美註冊,其行程也不在美國下轄水域進行。這就像一輛拖車載着一艘船,警方會確保拖車符合上路的要求,但不會真正檢查船隻。」
去年曾乘坐泰坦號的乘客賴斯表示,乘客出發前會被要求簽署文件,其中3次提及「死亡風險」。賴斯也提到,海洋之門的深海探索行程一直問題不斷,「我在這間公司參加了3次深海探索,幾乎每次都會短暫失聯。他們一邊前進一邊學習,事情總會出錯。」
(來源:香港文匯報A16:國際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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