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 | 船廠違規牟暴利 不做維修做收租

多間船廠供應滑水船泊位,船貼船泊在棚架內,涉嫌違反政府租約。

(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周揚<文> 文澔<圖> 艾南<視頻> 李斯達<資料>)發展局推動「躍動港島南」,擬優化香港仔漁港,打造成集文化、旅遊、度假等一體的宜居社區,然而區內積存多年的老問題嚴重窒礙規劃發展。

鴨脷洲海濱靚地尚未有長遠規劃,多年來地政總署把鴨脷洲海旁道的16幅船廠用地以短期租約低價批出,限定做船廠、船造和修理船隻。大公報記者多次實地調查,發現多間船廠「偷雞」轉做「露天泊船場」,其中一間每年地租9萬元,年袋超過800萬元泊船租金。2019年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有關問題,至今違規反而愈見猖獗。

有漁民團體投訴大受影響,漁船無位可泊,又阻礙航道。南區區議員批評地政處不作為,變相鼓吹出租政府用地牟取暴利,扼殺船廠維修業。地區人士呼籲當局籌劃發展之餘,應同步做好當區的治理。地政總署回覆《大公報》表示,對涉違約的船廠正跟進調查。

豪宅南灣第一座對出鴨脷洲海旁道盡頭迴旋處的海邊,有小路接駁一條搭建的紅色鐵橋,通往岸邊一個用鐵架搭建的巨型人工鐵排,一格格鐵排上擺着一艘艘不同大細、簇新的滑水船,每格「泊放」一艘滑水船。沿着小路走過去,可見到兩大座露天「泊船場」。

船廠均稱泊位近爆滿

一名在附近船廠工作的維修工人透露,「泊船場」可出租泊位:「我不知租金,不同地方不同租,自己霸返嚟,政府無批,很多年都係咁。」沿小路往第一間「船排廠」有提供租泊服務。另一山寨式的船排廠擺放了幾艘滑水船,記者佯裝想租滑水船泊位,一名老伯說:「無位嘞!」他着記者可問隔鄰的船廠,指老闆正在場內,可即場議價。老伯又婉拒記者輪候泊位:「大把人正等候,幾十個人排隊。租金多少要睇你隻船幾多呎?跟隻船大小定價。」他指着一艘已架在船排的滑水船說月租3000多元起,「這一隻就貴租啲,6000元一個月。」

記者再沿路往較入的船排廠,場內正進行裝修。記者查問是否有泊位出租,船排廠老闆王先生馬上積極推銷:「什麼size?什麼牌子?有分牌子,不同船型收費不同,要視乎滑水船的牌子和型號。」他指着某滑水船說,該牌子分20、21和30呎不同類型:「要視乎隻船有幾大及幾重。」他又稱,只餘下一至兩個泊位,想租要快手,「我們正進行翻新,約6、7月便可有位出租。」

王老闆強調,其船排廠專門擺放貴價滑水船,又自豪地說大部分客戶都是外籍船主。記者追問租價,他指着其中一艘說,該滑水船屬於舊款的Outboard Boat,適合一家大小外出游水用,租金相對便宜;之後指着另一艘綠色的Inboard滑水船,指屬於無繩滑水Wake Surfing船,「這種船講緊200萬一隻,(泊位)月租大約9000元,舊款Outboard大約月租4000至7000元。」

記者表示隔鄰船排廠租位只月租3000多元,王老闆直指對方是「山寨廠」,並不堅固,「你行去睇,驚不驚會倒塌,一分錢一分貨!」王老闆又稱其船排廠有專用支架來架起滑水船,不會如隔鄰只把船放在地上。

王老闆不斷強調租務暢旺,又推銷可提供打理船隻一條龍服務,「用完隻船只需綁返去我們的專用碼頭(搭建的浮台),每次返嚟我們幫你洗機、洗船,過返淡水,蓋返隻船,只要你打電話講明幾時要用船,我會將船擺落浮台邊的海面。」他指服務費按船隻尺寸計算,每呎120元,不分牌子劃一收費。記者剛遇一艘滑水船回航,駛至專用浮台,船上的外籍人士在此擺船月租萬元。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王老闆的船排廠沒有顯示租約資料;鄰近的三個「船排廠」地租由每月3706元至8326元不等,2019年起生效;換言之,一年地租4萬多至不多於10萬元,一艘滑水船的一年泊租收入已夠整間「船排廠」交租。

租約只容許造船修船

翻查地政署公開資料顯示,鴨脷洲海旁道的船廠用地自1986年起一直作為船廠及機械工場用途。沿着香港仔南避風塘(布廠灣)的鴨脷洲海旁道,政府以短期租約批出20幅海旁用地,其中16幅以「招標」方式出租,每幅用地面積由最小247平方米至2050平方米不等,月租由3700多元至4萬元不等,租約訂明有關用地只可用作船廠、建造和修理船隻或船舶;另四幅則以「直接批出」方式出租。

地政總署回覆《大公報》表示,報道的「船廠」用地租約容許土地作船隻建造或修理用途,對於《大公報》指有關用地涉嫌出租作停泊滑水船,署方正跟進調查,包括安排實地視察及搜集相關事實資料,若發現違反租約條款會採取適當行動。有關短期租約的租金是按市值水平釐定,至於是否加入附加租約條款(例如提交工作單條款),署方會諮詢相關政策局或部門的意見。

現場直擊:水陸都有位出租 一廠可泊數十船

《大公報》收到讀者報料,指「榮X」船廠涉違規做「泊艇場」。記者早前坐船到該廠對出海面了解,發現船廠無論水、陸都有出租泊位。船廠對出海面泊了4艘遊艇,其中3艘用防水布覆蓋,粗略估算廠內有40多艘滑水船泊放。

密密排列 沒留空間做維修

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滑水船泊位月租1.2萬至1.8萬元,船廠一年收入至少800多萬元,扣除約每年9萬元地租,利潤超級可觀,「塊地做修船,地政才咁平租給船廠,轉做泊船幾乎無本生利,仲要係巨利。」知情人士展示在船廠內拍攝的片段,廠內滑水艇密密排列,艇與艇間距只有半個身位,不可能有足夠空間進行維修。

其他船廠前方的海面都泊了約14、15艘遊艇,每艘之間有藍色長浮橋做分界線,海面一格格恍如車位,每格泊一艘遊艇,部分用防水布覆蓋。「你話政府部門知不知這列船廠做什麼?前面有一排排固定的長浮台做界線,你話唔係泊船?船廠前面怎麼可能泊滿遊艇,如何上排做維修?」業界人士指出,要辨別船廠是否仍做維修很容易,只需看是否有上排工具,以及船廠前方有沒有遊艇停泊。記者目擊,南灣對出的一列海旁道用地,由牛記木廠計起的一列船廠,只有兩間廠前方的海面沒有遊船停泊,並設置海床伸至船廠的上排工具。

記者走進該兩間船廠,見到數名職員正在維修船隻,廠內放滿大批維修零組件。船廠老職員超哥坦言知道附近有船廠轉做泊艇生意,經營者既有本地人亦有外籍人。超哥又指,也有船廠既擺艇亦做維修,亦有船廠將多個用地出租泊艇。

▲正規的船廠會把整艘船架起上排,維修人員可在船底工作。

漁民:十年問題未見改善

香港漁民團體聯會主席張少強表示,鴨脷洲海旁道一帶的船廠是與政府簽訂短期租約,訂明只可用作船艇製造或修理,「這些船廠公司識走法律罅,有專業嘅律師團隊,就算365日泊遊艇都可講成365日做緊維修!」張少強無奈地說:「不少漁船都返內地維修。」他又指十年前已向海事處等部門反映,部分船廠佔用海面停泊遊艇,漁民作業後返回避風塘無位停泊,問題至今仍未解決。

無視警告:申訴署曾調查揭違規 船廠反變本加厲

船排現時租予停泊的船隻由遊艇改為滑水船,租泊規模比以前更大,謀利更深(大公報記者 文澔 攝)

船廠涉嫌變身出租泊船場並非朝夕之事,2019年申訴專員公署已對此主動調查,並指明船廠用地未得地政處批准,不可以將地分租予其他人士或將租地用作其他用途。船廠的船排可臨時停泊與船廠用途有關的船隻,由於短期租約訂明租地只可作船廠用途,倘若船隻停泊的目的與船廠用途無關,便屬違反租約條款。

報告又揭示,該問題早在2017年下旬已有傳媒關注。揭發鴨脷洲海旁道、南區深灣道和筲箕灣譚公廟道均有船廠涉嫌違反租地用途,將原本用作臨時停泊待修船隻的船排租予遊艇停泊,收取月租數萬至十萬元。惟時隔五年,情況仍未見改善,不過船排租予停泊的船隻則由遊艇改為滑水船,租泊規模比前更大,謀利更深。

區議員:地政署不巡查不作為

南區區議員梁進對《大公報》表示,幾年前收到投訴有鴨脷洲海旁道的船廠用地涉轉做非法紅油供應場,他當時實地發現油跡,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採取行動取締,但船廠涉嫌違規出租泊船問題,至今未見改善。他直指地政總署不作為,沒有主動巡查,署方僅稱難以確定在船廠的船隻是待維修或租泊,「根本是藉口,你們傳媒都會『放蛇』取證,相關部門有執法權力,點解不主動做多一些?」梁進又指,船廠做「二房東」將用地租給船隻停泊的收入,比做維修豐厚得多,於是紛紛「偷雞」轉型,政府相關部門不作為,變相鼓勵船廠轉做「二房東」,令真正的維修廠更少,行業更難生存。他認為,地政總署大可在續約時加入相關的規限用途條款,再加上突擊巡查,已能杜絕問題。

井水集|違反租約何時休

文/龍眠山

鴨脷洲海旁道的船廠用地,多年來被指違反租約,牟取暴利,早已引起社會關注。2019年申訴專員公署已做主動調查,並發表報告,指明有關用地未經地政署批准,不可以將土地分租予其他人士或轉為其他用途,否則違反租地條款。結果如何呢?結果是問題至今未獲改善,反而愈演愈烈。

大約20年前,政府以短租方式批出鴨脷洲海旁20塊土地。大公報記者實地調查發現,目前只有兩塊土地用作船廠,其他的被用來停泊滑水船。一隻滑水船,每月租金約10000元,而政府每塊地的月租金為3000至8000元不等,換言之,一隻滑水船的租金已超過一個月的土地租金。一塊地可以停泊好多隻滑水船,有人估計過,海旁道船廠用地的年收入可達千萬之多,真正是豬籠入水。

地是政府的,有關土地的租用者只需付出小小租金就可以發財,還有什麼方式比違規利用官地更容易賺大錢呢?租用者真應該說聲多謝,但對納稅人和政府庫房來說,多年下來,是不菲的損失。

順帶一提,有關租金水平還是幾年前的數字,現時租金是多少,有關部門語焉不詳,原因據說是租者「不想公開」。大家就奇了怪了,難道租者不欲公開,有關部門就完全配合?透明度體現在哪裏呢?

特區政府推動「躍動港島南」計劃,漁業、漁民、漁村文化是主打,保留海旁船廠土地有其價值。但眼前的事實令人失望,「躍動港島南」計劃進展緩慢,船廠用地大多名不副實,而漁村文化已經被嚴重蠶食。

長年見不到陽光的地方,難免會生霉菌。對於海旁用地涉嫌違反租地條款,有關部門說正在跟進調查,包括實地視察及搜集相關事實資料。這句話似曾相識,但願這一次是認真的。

(來源:大公報A1:要聞 A2:要聞 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