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特種部隊在阿富汗濫殺平民

大公報綜合BBC、路透社、《衛報》報道,澳洲最赫赫有名的老兵之一本·羅伯茨–史密斯,5年前被澳洲媒體揭發在阿富汗戰場犯下包括虐囚等戰爭罪,史密斯因此控告澳媒誹謗。法官1日裁定史密斯敗訴。這是澳洲史上首宗與阿富汗戰爭罪有關的訴訟,引發外界極度關注,誹謗的判決也等同判定史密斯犯下戰爭罪。另外,庭審成為了一場爆料大會,罕見地揭開史密斯隸屬的澳洲特種部隊「空降特勤隊」(SAS)眾多黑暗面,包括以殺害平民為樂、部隊中欺凌成風,多人疑似犯下戰爭罪。

現年44歲的本·羅伯茨–史密斯(Ben Roberts-Smith)隸屬澳洲精英特種部隊「空降特勤隊」(SAS),2006至2012年間多次被派往阿富汗參戰,戰功彪炳屢獲表彰,在2011年獲得澳洲軍隊最高的維多利亞十字勳章,在2013年正式退役。

2018年,澳洲《時代報》、《悉尼先驅晨報》和《堪培拉時報》發表有關阿富汗戰爭的系列報道,揭露史密斯實際上是一個濫殺且撒謊的冷血殺手,共參與了六起謀殺手無寸鐵的平民和戰俘案件。史密斯否認指控,控告報章和記者誹謗。

案件於2021年開始庭審,審判歷時110天,耗資估計高達2500萬澳元(約1.28億港元)。法庭最終在6月1日裁定史密斯敗訴。他當天沒有出庭聽取判決,僅派律師代表出席,更被媒體拍到身在印尼峇里島度假。史密斯目前沒有被起訴任何刑事控罪。

戰爭英雄變狗熊

隨着誹謗案庭審展開,史密斯本人和澳洲SAS精英部隊的黑暗面被逐一揭開,英雄變狗熊。其中,史密斯在2012年前往阿富汗南部村莊達爾萬執行任務時,將一名叫阿里·揚且戴着手銬的農民從10米高的懸崖上踹下,導致他摔在河床上受重傷,他試圖站起來,而史密斯則命令手下的一名士兵將其射殺,並將屍體拖到了附近的一塊田地。

史密斯還被揭2009年在隧道中發現一名老人和一名裝有假腿的年輕人,他們走出隧道並投降,史密斯命令一名初級士兵射殺了老人,自己用機關槍射殺了年輕人,並將其假腿帶回部隊基地酒吧,作士兵們的飲酒器。史密斯射中了一個被俘的阿富汗少年的頭部,並向同袍吹噓說這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事情」。

除了殺人不眨眼,史密斯還涉嫌施壓下級,包括啟動所謂的新兵「鮮血洗禮」,即要求一名低級別的士兵處決一名手無寸鐵的阿富汗老人。他曾當着整個巡邏隊的面扇一名戰友巴掌,並威脅另一名戰友稱如果他表現得不夠好,就在他「後腦勺開槍」。

庭審中還披露,澳洲特種部隊內有不受約束的「戰士文化」,將「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加上軍隊內部的「沉默準則」,任何潛在的不當行為都很少被報告。

聯邦法院大法官貝桑科聽取了眾多證人的證詞後,報章對史密斯的部分說法和報道得到了證實,因此判決史密斯敗訴。

首宗戰爭罪相關案件 影響深遠

這起案件雖然是誹謗案,澳洲法院首次就戰爭罪進行評估,未來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將成為戰爭罪的起訴的試金石。對阿富汗人來說,案件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一窺美國為首的盟軍在阿富汗20年所犯下的纍纍罪行。《日內瓦公約》禁止對囚犯實施酷刑、殺戮或殘忍的待遇。

澳洲政府2020年11月發布的報告,指控SAS部隊在2005年至2016年期間在阿富汗執行任務時,殺害39名手無寸鐵的阿富汗平民,犯下戰爭罪行。但三年過去了,澳洲當局迄今只對一人提出了指控。

阿富汗人權和民主組織執行主任哈迪–馬里法特表示,倖存者和受害者家屬有權知曉全部的真相。有份撰寫報道的記者麥肯齊說:「今天是為史密斯案的阿富汗受害者伸張正義的一天。」

報章揭史密斯和SAS的黑暗面

媒體揭露史密斯的罪行:

•將一名戴着手銬的阿富汗農民踢下10米高的懸崖,並命令手下對其射殺。

•一名目擊者稱,史密斯朝一名阿富汗少年的頭部開槍,並吹噓這是他「見過最美麗的東西」。

•曾用機關槍射殺了一名裝有假腿的戰俘,隨後將其假腿帶回部隊作士兵們的飲水器。

•史密斯曾當着整個巡邏隊的面打了一名戰友的臉,並威脅另一位戰友稱如果他表現得不夠好就在他「後腦勺開槍」。

澳軍在阿富汗戰爭期間犯下的罪行:

•2020年11月澳洲政府報告指出,澳洲空降特勤隊(SAS)在2005年至2016年期間在阿富汗執行任務時,殺害39名手無寸鐵的阿富汗平民,犯下戰爭罪行。

•調查發現,該部隊有要求新兵殺死戰俘,藉此體驗首次殺人的儀式,並稱之為「壯膽殺人」。

•部隊還會在被殺的平民屍體旁放置一些武器和裝備,以栽贓這些平民是武裝的合法作戰人員。

澳媒庭審自證報道真實性 開創先例

據BBC報道,澳洲特種兵史密斯就阿富汗虐囚報道起訴澳媒誹謗的案件,耗資估計高達2500萬澳元(約1.28億港元),有可能成為澳洲史上賠償最高的誹謗賠償案,備受外界關注。被告的澳洲媒體在法庭上自行舉證其報道內容的真實性,最終打贏官司,這也是就調查報道誹謗案方面首開先例。

在澳洲,誹謗屬於民事案件,這意味着舉證責任低於刑事案件所需的「排除合理懷疑」標準,舉證責任在於被告一方,涉事媒體只需要按照「概率平衡」的民事標準,即證明某事發生的可能性更大,或者至少51%的機會發生,也就是說證明他們發表的內容更有可能是真的。所以,只要證明了報道中的6宗案件中的任何一宗是真實的,按照此標準也足以打贏官司。

為了支持己方的說法,涉事媒體傳喚了包括阿富汗村民、聯邦部長和許多退役或現役精英士兵在內的證人出庭作證。當中部分證人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被法庭傳喚作證的,當中有三個人害怕自證其罪而拒絕談及部分指控,也有人以匿名方式提供證詞。

上述法庭策略基本奏效,聯邦法院大法官貝桑科最終認可了報道事件基本屬實,最終判史密斯敗訴。

代表該報社和記者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巴特利特表示:「這是言論自由和公眾知情權的巨大勝利。」

(來源:大公報A23:國際 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