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及Deliveroo或違競爭條例 承諾90日內修訂協議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對合作餐廳的要求。(網頁截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競委會今日(6月1日)就兩個在香港具領先地位的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按《競爭條例》第60條而建議作出的承諾展開諮詢。

競委會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兩間平台向獨家合作餐廳收取較低的傭金,同時限制有關餐廳與其他平台磋商或轉換合作模式,亦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平的餐點。調查亦發現,Foodpanda規定餐廳採用外送時,必須同時採用平台的外賣自取或其他服務。競委會表示,兩個外賣平台的市場佔有率合共超過九成,相關條文有機會阻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削弱市場競爭。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各自提出,將在承諾生效90日內,對現有協議作出所需的修訂,並通知其合作餐廳。建議的承諾有效期將由生效日起計,為期3年,並設有匯報及監察機制,以確保遵守承諾。競委會認為,建議的承諾能夠適當地釋除競委會的疑慮,因此擬接受該等承諾。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建議的承諾。(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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