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報機制「加辣」 社協倡互通資料審查物業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房屋委員會通過收緊公屋租戶的申報機制,公屋租戶須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包括是否持有本地物業等,並要求租戶須在本地置業後的1個月內申報。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今日(25日)表示,加密申報次數能提醒租戶的責任,相信濫用公屋個案數目不多,但擔心仍有人不會如實申報,建議房屋署與土地註冊處互通資料,有效審查公屋租戶持有物業情況。

此外,新政策只容許公屋租戶為最多1名成年子女加戶,施麗珊關注,若租戶有多過一名子女因未能加入戶籍轉而申請公屋,只會加劇公屋輪候長的問題,希望容許至少2名成年子女加戶。